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3-033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机场 T4候机楼一楼东侧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晓林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傅颖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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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获得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2/3以上通过,议案2-4均获得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智真、余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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