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专栏作家 曹中铭
事实上,市场违规减持的情形多种多样,像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持股借道融券业务减持就是其中之一。个人以为,进一步规范重要股东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就显得尤为重要。
近期,沪市上市公司我乐家居相关股东清仓式减持引发市场的强烈关注。不仅上交所火速下发监管函及启动纪律处分程序,证监会也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一家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引起监管部门如此强烈的反应,这在此前是较为罕见的。事实上,市场违规减持的情形多种多样,像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持股借道融券业务减持就是其中之一。个人以为,对此有必要进行规范。
减持股份是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权利,如果对于相关股东减持股份限制过死,其实并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但是,股东减持股份,也须合法合规的情形下进行,否则既有可能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也容易在市场上造成新的不公平。我乐家居的相关股东在股份减持达到5%时,既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没有停止减持行为,明显违反《证券法》及其他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遭遇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完全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在市场出现的众多违规减持行为中,有上市公司高管或配偶短线交易的,有过桥减持的,有“窗口期”减持的,有像我乐家居股东违规减持的,有离婚式减持的,有利用股权质押方式减持的,还有借道融券方式减持的,不一而足。但无论哪种方式的违规减持,都为市场所不容。
为了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证监会在8月27日推出包括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在内的相关举措,其中就涉及破发、破净、现金分红等情形。并且表示,正在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个人以为,规范上市公司重要股东通过融券减持亦应包含其中,否则,不排除有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利用这一漏洞实现变相减持。
尽管目前的相关规章制度允许,但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特别是大股东、实控人等通过转融通出借证券往往会产生多方面的负面效果。一方面,大股东、实控人等持有上市公司大量的股份,出借证券数量较多引起市场融券做空,对于股价无形中会产生一定的压力。像日前发布大股东终止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创业板公司指南针,此前欲出借证券408万股(占总股本1%),一旦这些股份融券做空,对股价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另一方面,大股东、实控人等重要股东可能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现变相减持。随着减持新规的发布,以及证监会对《若干规定》的修改,今后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股份会受到更多的约束,减持股份将变得更加“困难”。此时,不排除有重要股东假道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现变相减持。
此外,无论是融券做空,还是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变相减持,既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压力,也会打击投资者的信心。沪深股市多年来欲振乏力,不能说与融券做空没有任何的关系。特别是大股东、实控人的证券出借,对股价的影响往往是负面的。
基于此,进一步规范重要股东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就显得尤为重要。个人建议,一是从数量上进行控制。比如重要股东累计证券出借不得超过其持股总数的1%,此举有利于防止其通过大规模证券出借完成变相减持。二是通过证券出借变相减持的,监管部门应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责令其从二级市场“回购”全部减持的股份,对相关股份进行锁定,且锁定期不低于36个月。因回购股份个中存在收益所得的,全部上缴上市公司。
采取这些措施,既会减轻个股因重要股东证券出借给股价造成的压力,也能防止重要股东的变相减持行为。而且,由于违规成本较大,也能在市场上产生威慑效果,可谓“一举三得”。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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