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15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9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上限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已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对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调减金额为100.00万元,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19,900.00万元,并相应调整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深圳分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同意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注销深圳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深圳分公司注销的相关事宜。

《关于注销深圳分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有关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9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上限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已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对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调减金额为100.00万元,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19,900.00万元,并相应调整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有关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深圳分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的考虑,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公司同意注销深圳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127255XA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20-D

5、成立日期:2013年9月27日

6、负责人:刘作斌

7、主营业务:锂电子测试设备及自动化产品上门技术维护。

二、本次注销分公司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深圳分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运营规划的考量,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深圳分公司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本次注销深圳分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依照相关程序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注销的相关事项。

四、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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