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扬淳盈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调整开放期设置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关于鹏扬淳盈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调整开放期设置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3年09月09日 03:45 上海证券报

鹏扬淳盈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1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9年6月21日募集成立。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鹏扬淳盈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11日对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调整开放期设置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并对《基金合同》、《鹏扬淳盈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D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1、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

2、D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代码:019477)。

3、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0.7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注:对于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通过对直销柜台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D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D类基金份额与A类、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

5、D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与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二、调整开放期设置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每次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调整为每次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为确保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调整开放期设置及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2、本次因增设D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因调整开放期设置及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对《基金合同》的上述修改均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3年9月11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本公司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调整开放期设置及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68-6688(免长途通话费)的方式进行咨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9日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经与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金信”)协商一致,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3年9月11日起终止凤凰金信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

已通过凤凰金信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1日15:00(含该日)前在凤凰金信办理基金份额赎回申请。若未能在2023年9月11日15:00之前自行办理赎回业务,则本公司将发起申请,将投资者持有份额转至本公司直销平台。敬请投资者妥善做好安排,后续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按照本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查询及交易等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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