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2023年09月07日 02: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1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或“公司”)是浙江省瑞安市有影响力的重要企业。公司多年来持续健康发展更是得益于家乡人民的大力支持。为积极回馈家乡,助力教育事业发展,公司拟于2023年-2026年分期向浙江省瑞安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瑞中基金会”)捐款,捐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亿元,用于筹办一所“全省一流、长三角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更多国家与时代需要的精英人才。

(一)捐赠资金用途及方式

在瑞安当地筹办一所寄宿制公办学校,办学范围涵盖初中部(三年)与高中部(三年),学校占地约223.8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方案为准)。公司捐赠资金主要用于上述学校初中部工程建设及初中部、高中部场地平整或双方确定的其他用途。上述项目由瑞中基金会负责实施,并保证将妥善、合法保管和使用捐赠财产,严格按照约定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

(二)捐赠资金的交付方式

双方需签订捐赠协议,待捐赠协议生效后,由瑞中基金会开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公司作为捐赠人有权查询、监督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捐赠资金期限为2023年-2026年,受赠人瑞中基金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编制《工程预算》和《请款申请书》提交捐赠人确认后,捐赠人将捐赠资金分期汇入专户。

公司于2023 年 9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事项后方可实施。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捐赠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具体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捐赠对象基本情况

组织名称:浙江省瑞安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程志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30000A933765944

住所:瑞安市瑞湖路398号

业务范围:奖励优秀师生、资助贫困学生、资助学校基本建设,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瑞中基金会是由瑞安中学行政人员和资助瑞安中学发展的捐赠者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瑞安中学具有110年的办学历史,是全国为数不多超过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中学之一,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建校以来,学校已培养了35000多名学生,桃李满天下,许多学子学有专长,声誉卓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设计者曾联松,院士伍献文、孙义燧、伍荣生、方国洪,历史学家周予同,戏曲家王季思,音乐理论家缪天瑞,书法家邹梦禅,歌唱家姜嘉锵,著名寓言《小马过河》作者彭文席,航天航空专家黄本诚,美国考普斯总统奖获得者蔡天文,抗疫专家张文宏,青年科学家潘秀莲、陈杲等知名人士。

三、捐赠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符合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捐款期限为2023年-2026年,分期捐赠,且为公益捐赠可税前列支,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2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9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9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3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9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9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行政楼二楼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9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上述提案不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不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上述提案1.00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 登记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亿伦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真:0577-65537858

电子邮箱:hfal002064@huafe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064”,投票简称为“华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除外);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累积投票议案除外)。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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