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9日 03: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800,29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名,通讯出席董事4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6,800,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360,05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 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永年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6,800,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360,05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9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

联系电话:0570-3376108

传真:0570-3376108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人:陈亦霏、徐益曼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84

2、投票简称:金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或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股东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7,235,595.57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6,505,318.78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6,800,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360,05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及到账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806号《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6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4,057,265.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582,735.0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1)00066 号”的《验资报告》。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49,245.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1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116.8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28.5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1.35万元,合计12,589.8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536号),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72.1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51万元,合计3,763.6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2)01858号《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25日、2022年5月7日分别将2,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共计8,706.4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以及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期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后归还至募集专项账户。公司2021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7,500.00万元,赎回结构性存款7,500.00万元,2021年度购买通知存款 1,000.00万元,赎回通知存款 1,000.00万元。2021年度实现收益63.12万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2022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13,000.00万元,2023年半年度赎回结构性存款13,000.00万元,实现收益87.17万元;公司2023年半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赎回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实现收益65.34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原注册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

拟变更后的注册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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