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8日 03:46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29 公司简称:华建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3-05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现场实到董事七人,董事屠旋旋通迅表决,董事夏冰授权委托董事沈立东表决。一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华建集团(境内)勘察设计及工程咨询业务经营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华建集团(境外)勘察设计及工程咨询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伟华、沈立东、陆雯、屠旋旋、夏冰、金健【金健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按规定可直接进入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德红、邵瑞庆、宋晓燕

(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6、《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人。津贴按月平均数发放,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杨德红、邵瑞庆、宋晓燕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及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以下内容:

一、公司总股本由97094.2828万股变更为97055.6038万股。注册资本也由97094.2828万元变更为97055.6038万元。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二、因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公司登记信息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的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9、《关于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顾伟华、沈立东、夏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顾伟华、沈立东、夏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另行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候选人简历】

顾伟华先生简历

顾伟华,男,1965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市市政局总工程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第十四届上海市政协委员。

沈立东先生简历

沈立东,男,1968年1月出生,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建筑师,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陆雯女士简历

陆雯,女,1976年10月出生,会计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参加工作,曾任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常务执行副总裁,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监。现任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屠旋旋先生简历

屠旋旋,男,1973年8月出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师。1993年7月至2019年1月期间,曾先后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任职,在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主持工作,担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副总裁,上海市国资委产权处副处长(挂职)。自2020年3月起担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夏冰先生简历

夏冰,男,196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工程师、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静安区第二届人大代表。

杨德红先生简历

杨德红,男,1966年10月生,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邵瑞庆先生简历

邵瑞庆,男,1957年9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二级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现担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港集团中远海发中华企业独立董事。

宋晓燕女士简历

宋晓燕,女,1972年10月生,法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金健先生简历

金健,男,1969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在职公共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监察室副主任兼监事会秘书,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监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兼工团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3-05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黄小路先生简历

黄小路,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全日制大学毕业,工学学士、法学学士。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市场监管工作党委副书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郎芳女士简历

郎芳,女,1972年7月出生,汉族,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文学硕士,高级政工师。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现代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工团办公室主任。

徐佳欢女士简历

徐佳欢,女,1985年3月出生,汉族,全日制大学毕业,哲学学士、法学学士。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上海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审计整改督查处)副处长等职务。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3-05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2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271,399,989.80元,由海通证券于2017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90158000006806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3,238,33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7,012,89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934,513.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1,078,384.88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940,882,314.10元,由海通证券于2022年4月7日根据募集项目分别汇入如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众会字(2022)第0331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17年9月28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本公司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940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建数创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据此,本公司、华建数创于2017年10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华建数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9年9月2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子公司华建数创于2019年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实现由主要服务于集团内部的全资子公司向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实体的转型,不再适宜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鉴于此,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原以增资款形式拨付给华建数创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400,000.00元及其相应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3,800,157.59元,并于2019年10月18日完成该项置换工作后将华建数创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户,原银行系统自动生成子账号中的资金已并入主账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年1月15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4月28日,公司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各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和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5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华东院和上海院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2-054)。

2022 年5月30日,公司、华东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上海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6月2日,公司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

2022年12月23日,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出具《关于华东院深圳二总部以及上海院新设海南子公司“种树计划”项目的决定》(华建董字(2022)第58号),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2,000万元,并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本事项在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上通报。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院和上海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2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1、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23年1-6月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0.00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年4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2022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安排,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内,每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23年1-6月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2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3月24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9年9月2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认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和设计能力,不对外产生收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作用在短期内较难显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21,063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7,134.70万元,其中6,071.70万元用于项目1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21,063万元用于项目2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项目1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并将部分现金管理收益超额投入,项目2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之约定分4年逐笔支付股权转让款而尚未使用完毕,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度如下:

注: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含代扣代缴景域园林原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款项支付分为两次,2019年11月29日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自然人股东,2020年1月8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至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五、增加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拟增加 1 家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 5个实施地点,并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七、专项报告之批准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现代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原因系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形成的收益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4,701.29万元,扣除承销费(含税)后金额为人民币94,088.23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3-05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收购

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其持有的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

●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系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公司拟优先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交易对价。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或“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非公开现金协议的方式收购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设计集团”)持有的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屋检测站”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价格参照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威资产评估”)以202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拟股权协议转让涉及的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交易。《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完成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核准备案程序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现代设计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代设计集团系持有华建集团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

成立时间:1998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12,800万元整

注册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建筑和市政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及照明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现代设计集团持有华建集团12.19 %的股份。

现代设计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现代设计集团持有的房屋检测站100%股权。

房屋检测站的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名称: 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小杰

成立日期: 2001年5月31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95号南楼2002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屋检测站的注册资本金额为100万元,现代设计集团系房屋检测站的唯一股东。

现代设计集团持有的房屋检测站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目标公司财务状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汇沪会审(2023)第1114号),房屋检测站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房屋检测站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四)标的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者改制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最近 12 个月曾进行过公司制改制,改制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于2022年5月31日出具的《关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2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处置的复函》(沪财建[2022]52号)以及市国资委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的《市国资委关于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22]194号),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产权由市国资委无偿划转至现代设计集团。

2023年3月1日,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完成对资产的全面清查、核对和查实工作,形成《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清产核资专项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清产核资报告》由现代设计集团审核认定。

2023年3月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改制审计报告》(中汇沪会审[2023]0105号)。

2023年3月10日,申威资产评估出具《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拟公司制改制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3)第0055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为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总资产评估值为8,630万元负债评估值为787.27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7,842.73万元,较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1,887.90万元,增值率31.70%。

2023年3月16日,现代设计集团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实施公司制改制的批复》,同意上海房屋检测站按照《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公司制改制方案》实施公司制改制,并根据申威资产评估2023年3月1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7,842.73万元。同意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7,842.73万元中100万元作为改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7,742.7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房屋检测站取得改制后的营业执照。完成改制后,房屋检测站的注册资本金额为100万元,现代设计集团系房屋检测站的唯一股东。

根据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公司制改制方案合法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房屋检测站的改制具备必要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备案流程,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影响房屋检测站改制设立公司的重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险。

(五) 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交易公司拟优先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交易对价。

2、本次交易涉及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完成市国资委核准备案程序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3、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屋检测站无对外担保事项、无委托理财产品。

四、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根据申威资产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送审稿),鉴于本次交易为协议收购股权的目的,收益法评估方法更能客观、合理地反映房屋检测站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以202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房屋检测站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为10,800.00万元。较审计后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增值2,837.54万元,增值率35.64%;较审计后母公司单体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增值3,787.27万元,增值率54.01 %。

根据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现代设计集团持有的房屋检测站100%股权价值为10,800.00万元。交易对价暂定为人民币10,800.00万元,最终交易对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值为准。该定价过程公正、合理,成交价格公允。

上述《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完成市国资委核准备案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五、过渡期损益归属和承担

自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日期间,与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华建集团享有和承担,现代设计集团对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目标公司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房屋检测站将为华建集团贡献较好主营收入及稳定的利润增长。根据华建集团检测业务专项规划,在华建集团“十四五”规划引领下,要快速做大做强检测板块,成为华建集团战略新兴的增量板块,使其成为华建集团检测业务板块的主力军,并通过整合公司既有检测业务团队,在检测业务综合承接能力提升的基础上,发挥规模效应,提高项目利润率,为公司创造稳定的现金流和利润贡献来源。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以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华、沈立东、夏冰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本次交易公司拟优先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涉及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完成市国资委核准备案程序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4、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公司与现代设计集团发生的该次关联交易,以《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拟股权协议转让涉及的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送审稿)所列载的标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

申威资产评估对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进行了整体评估。经核查,申威资产评估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程序,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现代设计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 关于评估机构选聘程序的合规性

经公司与相关各方沟通,聘请申威资产评估作为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股权的评估机构,相关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 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标的股权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4.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现代设计集团持有的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本次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运用了合规且符合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真实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论合理。

5.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以评估值作为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6. 关于评估结果的核准备案以及评估报告的出具

截至董事会前,评估报告已经完成专家评审会并获得专家组确认,完成公示程序。本次交易涉及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完成市国资委核准备案程序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和胜任能力,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交易涉及《评估报告》(送审稿)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完成市国资委核准备案程序并由申威资产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本次交易公司拟优先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的函;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3-05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25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章程修订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5,709股,2023年7月25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81,081股。上述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7094.2828万股变更为97055.6038万股。注册资本也由97094.2828万元变更为97055.6038万元。

另外,因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需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二、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094.2828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055.6038万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总股本为97094.2828万股。

修改为: 公司总股本为97055.6038万股。

原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十六)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六)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可以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修改为: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六)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可以设立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公司登记信息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的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3-05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变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调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部分原有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入安排。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4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2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3,238,333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47,012,89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934,513.0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41,078,384.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03313号)。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

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入81,809.59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46,323.29万元,原规划拟在深圳、西安、重庆、雄安、武汉等10个发展潜力较强的城市投资进行属地化分支机构的新建及扩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院、上海院实施。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同意将原规划在10个城市投资新建及扩建属地化分支机构,变更为在15个城市投资新建及扩建属地化分支机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院”)。变更后总投资额为81,809.59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规模仍为46,323.29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方案

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现实情况,在保证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思路和实施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做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决策。

单位:万元

(一)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变更方案

变更后的“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拟在重庆、成都、合肥、阜阳、芜湖、深圳、海南、杭州、西安、大连、苏州、雄安、武汉、长沙、厦门等15个发展潜力较强的城市投资进行属地化分支机构的新建及扩建。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东院、上海院和现代院实施。

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71,009.59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规模调整为35,523.29万元。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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