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无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5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杨志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志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杨志明先生简历
杨志明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5月,本科学历,高级建筑师。历任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师,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师,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际合作设计所建筑师、副所长,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咨询所中级设计师、高级设计师、资深设计师。现任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咨询所所长、本公司党委委员(援疆)。
杨志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07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5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和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关联议案回避表决,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9日11: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0
电话:0991-6557799 传真:0991-6557788
联系人:顾建民先生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7”,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境外法人股,□自然人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5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杨志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2023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3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5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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