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天琦 苗萌萌:金融业管理和应对气候风险的思考

2023年08月18日11:34    作者:孙天琦  

  作者|孙天琦    苗萌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

  文章|《中国金融》2023年第16期

  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金融是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助推器”,通过创新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引导资金流向绿色项目,能够推动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在这个过程中,金融业要用好气候风险压力测试这个“监测器”和“仪表盘”,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把稳工作节奏和力度,统筹好发展和减排关系,既要积极主动作为,又要警惕“挤兑式去碳(De-carbon run)”可能带来的融资突然中断,科学促进低碳转型。

  气候变化风险对金融体系具有深远影响

  • 气候风险是当前全球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威胁

  全球升温导致自然灾害发生频率上升,引发“物理风险(Physical risk)”。2023年3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了第六次综合评估报告《气候变化2023》,指出当前温室气体排放处于人类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全球温度已经比工业化前(1850~1900年)高出约1.1摄氏度。在过去50年里,有记录的灾难数量增加了5倍,经济损失增加了7倍。洪水、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已从上世纪70年代每10年711起增加到21世纪每10年3000多起,频率和严重性都在显著增加。2023年夏季,我国华北、黄淮地区遭遇罕见高温,全国多个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再次凸显气候变化的严峻性。

  经济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可能因气候政策转向、技术革新和市场情绪变化等因素引发“转型风险(transition risk)”。气候政策的节奏、力度与经济发展水平越不匹配,转型风险越大。例如,绿色标准、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洗绿(greenwashing,进行虚假绿色投资)”现象频发;低碳转型政策过于迟缓,可能引发市场主体“躺绿(green slack,仅停留在喊转型口号的层面)”,不利于气候风险应对;低碳转型政策过于激进,又可能引发“绿色泡沫(green bubbles,市场过度追捧绿色资产)”“挤兑式去碳(对高碳行业的融资断崖式下降)”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产业结构失衡、经济陷入滞涨、部分人群受困。

  • 气候风险可通过多种渠道向金融体系传导

  信用风险方面,自然灾害及海平面上升将损毁房产等固定资产抵押物,削弱第二还款来源,提高违约损失率(LGD)。低碳转型过程中部分行业将因成本上涨、产量压降、碳排放费用增高、消费者偏好改变等原因导致经营困难,违约风险上升。

  市场风险方面,股票、债券的估值需考虑发行人受减排政策影响或遭受灾害损失情况,同时,能源、资源、工业类大宗商品价格或将受减排政策影响而大幅波动,粮食价格或因灾害频发而大幅上涨。

  流动性风险方面,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导致债务人违约、金融机构资产贬值或损毁,消费者偏好的改变也可能导致金融机构持有的“棕色”资产(与绿色资产相对应,即高污染或高碳排放的资产)贬值或面临抛售,进而导致金融机构可获取资金少于预期,流动性风险上升。

  操作风险方面,自然灾害将直接造成金融机构营业中断和实体资产损毁。低碳转型过程中,因政策、市场偏好等的改变可能会导致合规和法律纠纷风险上升。

  承保风险方面,极端气候灾害频率和强度上升导致财产损失增加,甚至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进而导致保险赔付率上升,对保险产品定价提出严峻挑战。

  气候风险对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循环反馈”特点。气候灾害损失将导致信贷收缩,进一步弱化居民与企业资产负债表,影响经济潜在增速和产出缺口,进而再冲击金融体系。

  • 管理和应对气候风险面临诸多挑战

  尽管国际社会对气候风险重要性的认识日渐统一,但金融业对气候风险的有效评估和妥善应对仍面临很多技术和机制方面的困难。

  一是数据基础薄弱。当前金融业风险计量工具(如信用风险评级、市场风险在险价值等)主要依托历史数据开发构建,但是气候风险缺乏有效的历史数据积累。同时,气候风险评估需要大量的气象、地理、生产等数据,与传统的财务数据和市场交易数据缺乏交集,没有成熟的收集和积累渠道。

  二是评估方法不足。气候风险具有长期性、广泛性、异质性等特点,评估、计量、监测的难度很大。对于物理风险,各类别灾害和各地域环境差异很大,难以进行统一定量评估;对于转型风险,在未来较长时间跨度内,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科学技术水平将发生重大改变,这些改变难以定量预估。

  三是激励约束机制尚不成熟。金融机构通常根据风险收益对等原则来适当承担风险,并通过资本约束和合规要求来制约风险。但是,气候风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风险相关损失主体与受益主体在空间和时间上存在较大错配,金融机构缺乏经营气候风险的内在机理,只能通过外部机制来引导和要求其披露、评估、管理气候风险。受限于可靠的评估手段以及统一的量化标准,目前外部激励约束机制仍不成熟。

  国际社会高度重视气候风险的管理和应对

  近年来,国际组织以及多国监管机构积极引领金融体系评估应对气候风险,在推进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研究衡量气候风险的指标体系、设定未来气候变化情景、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构建气候风险监管应对框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 持续推进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解决气候风险分析的数据缺口问题

  一是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成立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该工作组旨在建立市场主体自愿披露信息的原则和规范,我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等均为TCFD支持机构。2017年6月,TCFD发布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建议,推动市场主体开展信息披露。

  二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ISSB着力制定气候相关的财务报告国际准则,以确保相关披露标准全球一致、可比较,为市场参与者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ISSB得到了FSB、国际证监会组织、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等的支持。2023年6月,IFRS发布《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建议企业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维度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使投资者或公众能够据此评价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准则还对11个行业、68个细分行业提出了特定行业的披露要求。对于金融业,包括资产管理、商业银行、保险三个子行业提出了采用范围三计量温室气体排放的框架(除了金融机构自身碳排放外,还包括投融资活动所导致的碳排放)。与此同时,准则还要求披露主体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以评估其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

  三是2023年G20发起数据缺口新倡议。其中一个工作组专门致力于弥补气候风险相关数据缺口。新倡议强调要使气候风险官方统计数据更加广泛、详细、及时和国际可比,弥合数据缺口将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危机。

  在各方推动下,主要经济体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4个经济体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着手制定气候相关披露要求或指引。金融机构主动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也取得积极进展,近五年来,在年报、财务报告中按TCFD建议的方式披露气候相关信息的TCFD成员机构比例从45%提升到75%。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帮助金融机构识别、量化和管理环境相关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风险管理水平。

  • 研究衡量气候风险的指标体系,为量化气候风险提供基础

  FSB于2022年4月成立了气候脆弱性和数据工作组(CVD),主要负责评估气候脆弱性对全球金融体系的影响,重点关注跨境和跨行业的影响。目前,工作组已初步提出量化气候风险的指标,开发了评估监测模板,2023年CVD的工作聚焦于进一步优化对气候脆弱性的评估,提升数据颗粒度、扩展数据范围,覆盖更多类型的金融机构,使用基于情景的风险度量指标,更前瞻性地开展评估。

  • 构建气候风险宏观情景,供各经济体用于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

  气候风险涉及气象学、地球物理学、化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多个领域,交叉性极强。为了给全球气候风险分析评估提供统一的参照坐标,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专门设立宏观情景工作组,致力于开发用于气候风险分析的情景。

  NGFS发布的气候情景已成为全球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开展气候风险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的重要参考。工作组将气候模型与经济模型相结合,设计出6种气候情景:“2050年碳中和”(升温控制在1.4度,全球立即且顺利采取行动);“升温低于2度”(升温控制在1.6度,全球立即且顺利采取行动);“分化碳中和”(升温控制在1.4度,立即行动但各区域有差异);“延迟转型”(升温控制在1.6度,延迟采取行动);“国家自主贡献”(升温将达2.6度,按目前各国承诺的政策行动);“现行政策”(升温将超过3度,基本不采取行动)。情景包含了经济增长、碳排放量、主要行业产量、能源消耗量、能源和碳排放价格等较丰富的指标体系。

  • 探索开展压力测试,前瞻性评估气候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可能影响

  截至2022年末,全球约36个经济体的金融管理部门开展了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从测试对象看,参试金融机构以银行为主,部分经济体还覆盖保险机构和养老基金。从测试风险类型看,绝大多数经济体着重分析转型风险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影响,部分经济体还分析转型风险对市场风险的影响,或物理风险对承保风险的影响。从测试的时间期限看,多数经济体评估的时间期限为30年,以反映气候风险的长期性。部分经济体为保证数据预测的可靠性,测试期限较短。从压力情景看,大多数基于NGFS的情景假设开展分析,部分经济体在NGFS情景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进行完善。从资产负债表假设看,出于数据的一致性与可靠性考虑,多数国家采用静态资产负债表假设。从测试结果看,各经济体受气候风险影响的贷款敞口一般在20%以内,高碳行业比重高的资产组合会受到更大影响。大多数测试发现宏观经济波动有限,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整体可控。

  受限于数据和模型缺口,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方法仍有待完善,各国测试结果尚不具可比性。目前各经济体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主要是评估金融机构气候风险敞口、了解金融业务可能受到的冲击、增强金融机构对气候风险的管理意识。这些压力测试数据基础仍较薄弱,所构建的模型对未来情景下损失的估计准确性较低、差异很大,测试结果之间难以比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积极将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纳入其对成员国的金融体系稳健性评估框架(FSAP)。2022年7月,IMF发布《FSAP的气候风险分析方法》,介绍了IMF在FSAP框架下为评估气候变化对银行业影响所做的探索,阐述了如何对FSAP标准的风险分析方法进行修改来纳入气候风险。目前,英国、菲律宾、南非、瑞典等国的FSAP中已涵盖了对气候风险的分析。

  • 研究构建气候风险的监管应对框架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成立了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工作组(TFCR),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研究如何在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等监管要求(对应第一支柱)、监督审查流程(对应第二支柱)、披露要求(对应第三支柱)中纳入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目前,第一支柱方面,2022年12月发布了《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常见问题解答》,对当前风险计量中如何捕捉气候相关金融风险进行解释说明,敦促银行在现行框架下将气候风险纳入风险管理。例如,银行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考虑气候风险对交易对手的影响。第二支柱方面,发布了《气候风险相关金融风险有效监管原则》,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等方面提出了18条指导性原则,是对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开展微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指引。目前,欧盟、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中国香港、巴西等经济体金融管理部门均已发布气候风险监管指引,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在第三支柱方面,BCBS在推进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相关工作,已明确了相关要求的关键问题,正在分析备选指标及其可行性。

  NGFS也成立了监管工作组,研究制定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识别和审慎监管指引。工作组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发布《监管指引报告》及进展报告,建议开发气候风险监管工具箱。例如,要求金融机构董事会汇报如何落实监管期望、要求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流程、在计算资本要求时考虑气候风险因素、降低对气候风险较高业务的风险敞口等。目前,工作组正在讨论如何在监管框架中考虑金融机构转型计划。

  中国人民银行探索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

  气候风险缺乏可借鉴的历史数据,针对的风险期限超长,传统风险计量工具难以发挥作用,压力测试是评估气候变化和经济转型冲击的有效手段。中国人民银行稳定部门于2021年搭建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框架,并与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合作,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国内银行机构探索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

  • 针对重点排放行业开展转型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评估重点排放行业转型压力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2021年,人民银行组织全国23家主要银行开展第一阶段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先针对火电、钢铁、水泥三个高碳行业,分析在引入碳排放付费机制的情况下,从2021年到2030年相关企业因成本上升导致贷款违约概率上升,进而影响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情况。为保证审慎性,测试还假设行业无技术进步、单一企业对上下游均不具备议价能力、资不抵债企业无还款能力。在风险传导具体路径方面,按照“1套机器学习算法、21个行业模型”首次建立非金融企业违约概率的基础模型,参试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模型,逐户、逐年测算企业违约变化。2022年,扩大测试行业覆盖范围,纳入有色金属、航空、石化、化工、造纸、玻璃等行业,组织银行进一步开展敏感性压力测试。

  两次测试结果显示,碳排放费用的上升对于不同行业的影响程度不同。对于碳排放强度高、资产负债率高的行业,部分企业还款能力将明显恶化。然而,因参试银行对高碳行业风险暴露有限,参试银行整体资本充足水平受到的影响较小。

  • 针对重点省份开展转型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评估转型压力对不同区域的影响

  2022年,人民银行稳定部门结合区域经济结构和转型政策,组织部分省份银行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对比分析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转型对不同区域银行体系的影响。

  从测试结果来看,参与测试的省份的银行业整体对于碳成本上升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选择的参试地区是最典型地区,但是电力、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航空、石化、化工、造纸八个重点排放行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不高。碳排放成本上升对于八个行业贷款质量形成一定冲击,但参试地区银行业整体对于碳成本上升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分银行类型看,全国性银行对高碳行业的风险暴露高于地方法人银行。分地区看,中西部省份银行对高碳行业的风险暴露略高于东部省份银行,即使对于同一高碳行业,在压力情景下,中西部省份企业的违约风险普遍高于东部省份。

  • 试点开展针对转型风险的宏观情景压力测试,系统地评估不同转型路径带来的结构性、交叉性影响

  宏观情景压力测试旨在全面考察压力情景下经济增速、通胀、碳排放量、能源消耗量、主要大宗商品产量价格等多方面因素对实体经济以及对银行的影响,对各经济部门和行业覆盖较全,且要考量在不同减排路线下各类经济活动之间的交叉影响。

  目前国际上对于宏观情景压力测试的探索主要包括两种方法。一是建模分析法,主要用于金融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开展的测试。该方法基于宏观经济数据或微观财务数据,构建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投入产出模型或计量模型,研究气候变化及应对政策对行业和企业的影响。这种方法理论性较强,适于捕捉压力传导的一般规律,但对微观差异难以精确评估,欧洲中央银行、法国中央银行等均基于构建计量模型开展了宏观情景压力测试。二是调研分析法,主要用于金融机构自下而上开展的测试。该方法由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分析,详细了解未来的技术升级、转型计划,具体讨论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成本和排放价格变化等对经营将产生的影响。这种方法适于具体分析单个企业的转型计划,但缺乏统一性和一致性,加拿大中央银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基于调研分析法开展了压力测试。

  2023年,人民银行稳定部门经过探索,初步构建了气候风险宏观情景压力测试模型框架。按照高碳行业、高碳行业上下游行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不同特点,分类构建风险传导模型,并组织部分大型商业银行试点开展测试,目前测试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 探索开展物理风险压力测试,评估气候灾害对金融体系的潜在影响

  近年来,全球热浪、洪水等极端天气灾害发生频率明显上升,对物理风险的量化评估日益迫切。IMF(2022)指出,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由于基础设施不健全、机构稳健性较差,物理风险造成的损失更为严重,尤其是保险制度不完善,将进一步降低其分散灾害风险损失的能力。

  物理风险分为三个驱动因素:一是气候变化因子,即极端天气可能致灾的频率和强度;二是暴露因子,即气候灾害可能影响的实体或系统的地理分布;三是脆弱性因子,即资产暴露于气候灾害下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单独的气候变化或极端天气并不一定会导致物理风险的形成,必须与暴露因子结合才可能发生风险,进一步与脆弱性因子结合衡量风险的大小。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物理风险压力测试仍是极具挑战的领域,需要气象学、地球物理学、经济学等相关领域的跨界合作。例如,对于气候变化因子,通常采用全球气候模型(Global Climate Model,GCM)输出不同二氧化碳浓度路径情景下全球范围内极端天气发生的频率、强度、季节性和空间密度的概率分布。由于GCM分辨率普遍较为粗糙(100~300公里水平网格),需要对其进行降尺度处理,采用区域气候模型(RCM)输出可供特定国家或区域分析的气候情景。对于暴露因子,需要结合地理信息,统计各个区域的海拔、地貌、地面实体性质等,判断相应区域是否会受到气候灾害的影响。对于脆弱性因子,需要获取自然灾害对不同区域造成经济损失的历史数据,再结合区域未来发展规划,综合判断气候灾害对资产造成的损失。

  对于如何量化物理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类方法。一是测算直接暴露的影响。极端天气造成农田、厂房、建筑物等的损失,导致金融机构相应资产的价值下降,违约率上升。例如,欧洲中央银行将物理风险的损失映射至参试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通过企业层级财务指标颗粒数据构建面板回归模型,以此预测企业债务杠杆率与违约概率。英国审慎监管局(PRA)则强调物理风险对住宅和商用地产的影响,特别是房地产等资产价格对洪涝灾害、海平面上升等气候特征较为敏感,损失进一步反映为金融机构贷款组合违约风险的上升。二是测算物理风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进而对金融体系产生冲击。例如,IMF对菲律宾台风灾害风险压力测试中,采用CAT巨灾模型估计损失后,通过构建一个DSGE模型评估了资产损失对宏观经济金融体系的冲击。测试结果表明,极端压力情景下,台风灾害对菲律宾宏观经济造成了较大影响,但对银行体系的影响相对可控。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和灾害复杂性、多样性较高,开展物理风险压力测试对数据、模型要求更高。人民银行稳定部门会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气候风险领域专家,对物理风险压力测试进行了积极研究探索,拟针对台风、洪水、干旱等我国主要自然灾害类型,探索构建灾害情景和灾害损失向金融机构的传导路径。

  几点思考

  “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金融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天职,在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防范应对气候风险方面责任重大。

  •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进一步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内在要求,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人民银行稳定部门在2021年第一次组织部分银行机构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时,发现大部分银行对于气候风险的认知很模糊,对于如何量化气候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更是知之甚少。经过两年三次组织开展压力测试,银行机构对管理气候风险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部分银行主动在年报、ESG报告中披露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结果,还有部分银行专门设立项目,研究将气候风险纳入本行风险管理框架。

  下一步,金融机构应深入理解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带来的机遇和风险,将气候风险管理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融入投融资业务全流程,扎实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 坚持系统观念,把稳工作节奏,谨防“挤兑式去碳”

  对于金融体系而言,应对气候风险并非谈“碳”色变,要立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多风光”的资源禀赋和传统高碳行业仍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的现状,正确看待碳排放密集型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和资产项目绿色低碳转型的融资需求。尤其是要充分理解2023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要求,深入分析高碳行业的碳排放构成,前瞻性研判电力系统转型对高碳行业的潜在影响,科学合理评估企业转型风险。

  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机构要用好压力测试这个工具,从大局出发,在细处着眼,精确理解国家能源规划、碳减排和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政策,按照各行业、各地区碳减排时间表和路线图,深入分析每一个客户的转型前景。在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科学、理性采取相应措施,不可“运动式”冒进,不可陷入对传统高碳行业“踩踏式”中断融资、“挤兑式去碳”误区,以防造成产业结构失衡、影响能源安全、经济陷入滞涨、部分人群受困等转型风险。

  • 将气候风险切实融入经营管理实际,警惕“洗绿”“躺绿”“绿色泡沫”等行为

  当前,ESG的理念很流行,气候风险的话题很热门。然而,相比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传统风险类别,气候风险的应对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奖惩机制、计量评估、报告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的短板和空白。

  下一阶段,金融机构需在经营路线规划、风险偏好设定、业务和客户准入、规模和限额计划、定价和准备计提、激励和制约机制、内外部监督检查等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纳入对气候风险的考量。要将助力绿色转型和防控气候风险传导到具体业务决策和敞口管理中,既不能将绿色转型停留在报告里,又要避免虚假绿色投资,还要做好风险定价,避免出现有些国家已经发生的“洗绿”“躺绿”“绿色泡沫”“作秀跟风”等现象。

  • 多部门联动协作共享,抓紧构建我国微观层面气候风险大数据基础平台

  气候风险应对需要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在物理风险方面,需要精细的客户和资产地理位置、建筑结构、历史气象、地形环境等信息。在转型风险方面,需要精确的产能产量、排放强度、成品和原料价格、技术升级或转型发展计划等信息。这些数据是金融机构此前从未收集和积累的,部分指标甚至相关政府部门、企业也未曾进行过统计。

  建立气候风险基础数据收集管理机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应联合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报送渠道、校准机制,充分参考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方法,尽快搭建起全国范围内准确、完整、高颗粒度的气候风险和绿色转型数据平台。

  • 开发、实施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气候风险识别、评估、计量工具,逐步考虑将气候风险纳入审慎监管框架

  气候风险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高度交叉的领域。尽管地球科学领域、金融风险领域已有成熟的模型和分析方法,气候风险因研究对象过于复杂广泛,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仍缺乏较准确的评估模型和计量方法。

  在转型风险方面,当前使用较多的是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综合评估模型(IAM)、投入产出分析、回归分析等模型,尽管这些模型复杂程度较大,但均不能对具体行业或商品的影响给出较精确一致的估计。在物理风险方面,各类气候灾害的发生机理和损失类型差异极大,目前物理风险评估通常仅能针对一个区域一种灾害进行,对长时间跨度、各类别灾害、各地域范围物理风险的整合评估还少有问津。

  气候风险管理工具是一个亟待创新的领域,随着气候风险基础数据的不断夯实,基于复杂网络、动态模拟等方面的精准气候风险分析计量工具有望出现。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应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资本和流动性管理、风险监测与评估、压力测试等方面提出对气候风险管理的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的微观审慎监管要求,促进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气候风险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体系。同时,不断完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促进市场约束更好发挥作用。

  • 有效参与经济金融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协作沟通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指出“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目前,国际社会在经济金融领域已形成多个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组织,要用好这些平台,在各项规则制定中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在各项沟通交流中让国际社会更加客观准确地看到中国低碳绿色转型的决心和作为,在各项方案研讨中更加积极地贡献出应对气候风险的中国金融经验。

  (本文作者介绍:权威、专业、理性、前沿,宣传金融政策、分析金融运行、报道金融实践)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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