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15日 03:02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090 公司简称:九丰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议通过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618,703,9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185,611,183.20元(含税)。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前2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24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月9日、2023年6月6日,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0日、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年8月1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3,5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9,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室公司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1日

至2023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后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博、刘苹苹

电话:020-3810 3095

传真:020-3810 3095

邮件:jxjf@jovo.com.cn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七、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14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订、修订原因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二、本次具体制订、修订制度

注: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修订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第1-2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敬请留意公司后续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第3-8项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至8月2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战略规划,以及2023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核心主业发展战略规划、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5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总经理吉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影霞女士,独立董事陈玉罡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至8月2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810 3095

联系邮箱:jxjf@jov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242.04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5,123.34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302.28万元人民币。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拟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618,703,9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185,611,183.20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上半年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291,617,872.23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股份回购金额为106,006,689.03元),占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9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回报和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董事会对2023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60,467.84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2,579.38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汇兑损益,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8,645.38万元。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1,516.97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1,516.97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719.8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厚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广发番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船运”)为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根据该决议,公司及九丰集团、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持有和谐船运、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木兰航运”)、和谐船运、中金公司与中信广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简称“前进者船运”)在中信广分开设的账户确定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前进者船运,与中金公司、中信广分签订了《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美元

注:1、以上账户均在正常使用中。

2、外币余额按报告期末汇率折算。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于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公司于农行华支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08 2601 0400 14165)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报告期内已按计划完成投入。2023年6月8日,该账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114,096.3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1及附表1-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购建1艘LNG运输船”、“购建1艘LPG运输船”的制定原因主要系LNG与LPG运输船为产业链的核心资产,购建自有LNG与LPG运输船有利于公司掌握行业稀缺资源,提高对LNG与LPG运输环节的自主性与控制力,加强从境外供应商采购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抓住行业发展的黄金机遇,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目前LNG运输船、LPG运输船均在建设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支付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与资产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和资金实力,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为未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除上述项目外,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尚未完成投建,目前未能核算项目效益。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在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支付现金对价”募投项目合计515,169,740.10元。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置换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515,169,740.10元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除上述置换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9日、2023年6月6日及2023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33,5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9,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前述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10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本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终止。

2023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不存在募投项目完成投建节余的情况。

2、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已完成投入,该项目节余金额24,349.75元人民币(主要系利息收入)转入在中信广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后续将按实际投建需要,使用上述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考虑到项目进展及付款周期,公司以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向九丰集团增资,九丰集团以募集资金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向境外全资子公司木兰航运增资,再由木兰航运以募集资金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增资。增资完成后,九丰集团、木兰航运、和谐船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增资事项已完成。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2022年度,九丰集团向境外全资子公司木兰航运合计增资3,100万美元,由木兰航运分别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谐船运增资2,300万美元、向前进者船运增资800万美元,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支付。

2023年上半年,九丰集团向境外全资子公司木兰航运合计增资3,250万美元,由木兰航运分别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谐船运增资2,400万美元、向前进者船运增资850万美元,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支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中由九丰集团负责购建的1艘LNG运输船(计划投资金额106,368.15万元),变更募集资金46,032.63万元投入“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购建LPG运输船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剩余60,335.52万元募集资金作为“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将用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或资产购买,现阶段暂不决定具体投向,待项目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变更经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实施的需求,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经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三、(一)、2、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表1-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使用外币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项的,按付款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6,368.15万元人民币,其中46,032.63万元投入“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30,335.52万元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暂不决定具体投向。

3、“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投资总额折合人民币为51,147.37万元,第一期造船款788.8万美元(按付款日汇率折合人民币5,105.51万元)已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其余造船款将由募集资金支付。

4、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谐船运、前进者船运分别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购船合同,确定造船设计、制造计划,并约定交船时间为2024年1月。公司将根据购船合同约定分期支付造船款项。公司“购建1般 LNG 运输船”、“购建1艘LPG 运输船”正按计划有序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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