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07月11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31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26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5号隆鑫国际写字楼2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6日

至2023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基本信息

登记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5号隆鑫国际写字楼22楼

联系电话:(023)89067281 邮箱:Fenghwa600615@163.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王玉生

(二)会议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出席会议所需证件

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及食宿。

2、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30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冉茂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杨国辉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任报告,经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增补冉茂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7月26日在重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冉茂盛,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商管理博士。历任重庆大学财务处处长兼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审计处处长,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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