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08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爽飒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爽飒”)持有公司股份21,313,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2%;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0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股东上海爽飒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拟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2023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4月11日,股东上海爽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7,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股东上海爽飒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032%减少至4.999%。
2023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股东上海爽飒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7,310,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
2023年7月10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爽飒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9日,股东上海爽飒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618,12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间已届满,未减持股份数4,089,878股。现将相关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08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孵化园D1栋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丁兆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马莉娜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2不适用特别表决权;
2、本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闵鹏、吴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088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唑来膦酸注射液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唑来膦酸属于含氮双膦酸化合物,主要作用于人体骨骼,通过对破骨细胞的抑制,从而抑制骨吸收。双膦酸化合物对矿化骨具有高度亲和力,可以选择性地作用于骨骼。唑来膦酸注射液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治疗成年男性的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量、治疗Paget’s病(变形性骨炎)。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唑来膦酸注射液销售额超过9亿元,2022年销售额超过7.7亿元。
原研Novartis Pharma Schweiz AG(诺华制药瑞士公司)的唑来膦酸注射液已在国内上市。目前国内有多家批件持有人分别为四川科伦药业、正大天晴药业、扬子江药业、河北仁合益康等。
唑来膦酸注射液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4类,按照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技术要求审评并获批,批准后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公司的唑来膦酸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升了自身的竞争能力,有利于上市销售后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公司已开展产品上市销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受产品的非唯一性、同类产品竞争以及未来公司业务的推广效果、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未来能否产生较大收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产品注册批件的取得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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