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票表决权委托解除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票表决权委托解除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07月11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99 证券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表决权委托解除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解除委托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新投”)行使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13,425,466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后,文旅集团在上市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股份36,109,3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63%,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文旅集团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在30日内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

● 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省高新投变更为文旅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变更为池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池州市国资委”)。

● 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事项尚需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单位)批准(或备案),因此,表决权委托解除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接到文旅集团的通知,文旅集团与省高新投签署《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文旅集团解除委托省高新投行使的九华旅游13,425,466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一、基本情况介绍

2023年7月10月,文旅集团与省高新投签署《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根据协议,文旅集团解除委托省高新投行使的九华旅游13,425,466股股份(占九华旅游总股本的12.13%)所对应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提名权、选举权等股东权利。

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事项完成后,文旅集团在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63%。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省高新投变更为文旅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安徽省国资委变更为池州市国资委。

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事项完成前后,相关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情况如下:

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图如下: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表决权委托方

(二)表决权受托方

三、《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7月10日,文旅集团与省高新投签署了《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表决权委托解除

双方同意,甲方解除委托乙方行使的九华旅游13,425,466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

(1)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2)依法于九华旅游召开股东大会时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提名权、选举权等股东权利;

(3)针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九华旅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表决文件。

(三)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单位)批准(或备案),并由协议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生效。

(四)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分歧或索赔,包括协议合同的存在、效力、解释、履行、违反或终止,或因协议合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性争议,双方均可依法向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2、争议送交法院之时及之后,双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除非该权利或义务与该争议直接相关。

四、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情况

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事项完成后,文旅集团在上市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股份36,109,3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6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省高新投变更为文旅集团。文旅集团为池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投控集团”)控股子公司,池州投控集团的唯一出资人为池州市国资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安徽省国资委变更为池州市国资委。

五、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存在的风险

1、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事项尚需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单位)批准(或备案),因此,表决权委托解除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各方存在未按照《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事项尚需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单位)批准(或备案),《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经批准(或备案) 且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2、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事项正式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池州市国资委。

3、本次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涉及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将另行公告。

4、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后,文旅集团在上市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股份36,109,3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63%,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文旅集团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在30日内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

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99 证券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持有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 “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份36,109,37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63%(其中可支配表决权20.5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文旅集团因拟解除委托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行使的九华旅游表决权,导致其控制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增加至32.63%,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文旅集团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在30日内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计划自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日即2023年7月10日后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等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88,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3年8月1日起)至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后30日内(即2023年8月9日止),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9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8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文旅集团《关于九华旅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3年8月1日起至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签署后30日内即2023年8月9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9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为符合收购办法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需要而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文旅集团所持有的九华旅游股份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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