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部分解除的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部分解除的公告
2023年07月08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部分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质押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5,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5%,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4.70%)。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健先生不存在将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前,股东将通过自有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股票分红、减持公司股份、对外投资收益等多种途径获得还款来源,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

2、控股股东当前不存在通过非营业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当前资信状况良好,其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当前不存在被冻结或强制平仓等风险,不会对其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及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因公告存在错误,现予以更正:

一、关于《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的更正情况

(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原公告中披露的内容为:

综上,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8.13-0.20=27.93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6.19-0.20=15.99元/股;

现更正为: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8.96-0.20=28.76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6.44-0.20=16.24元/股。

(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原公告中披露的内容为: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6.19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

现更正为: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96元/股调整为28.7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6.44元/股调整为16.24元/股。

二、关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的更正情况

(一) 一、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批准程序

原公告中披露的内容为:

21、2023年7月4日,司太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完毕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19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更正为:

21、2023年7月4日,司太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完毕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8.96元/股调整为28.76元/股,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44元/股调整为16.2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二、 关于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

原公告中披露的内容为: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方法及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023年7月4日,司太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19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司太立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现更正为: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方法及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023年7月4日,司太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8.96元/股调整为28.76元/股,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44元/股调整为16.24元/股。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司太立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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