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23年07月08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50/10=(23,8400,000-1,641,000)*1.50/10=35,513,850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35,513,850/238,400,000*10=1.489674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9674。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8,400,000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3,200,000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自董事会审议分配方案至实施期间,因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减少至1,641,000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238,400,000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1,641,000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1,641,000股后的236,75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4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3年 7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调整。

2、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50/10=(23,8400,000-1,641,000)*1.50/10=35,513,850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35,513,850/238,400,000*10=1.489674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9674。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咨询联系人:侯亮、廖芸

咨询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电话:0731-88801768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已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合作,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五、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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