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3-022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6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林新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卢永强提名,聘任魏同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后附简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3-023号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博汇集团提名,增补魏同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后附简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魏同秋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3-023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3-024号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简历:
魏同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大学,大专学历,注册税务师。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帐税管理处处长,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税务副总经理,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代理总经理。现任上海金港北外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纸业(淄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5日
至2023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3-022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一8539966 传真:0533一8537777
邮编: 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参考附件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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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3-02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于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于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的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于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申请在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对于洋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聘任魏同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增补魏同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其中《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魏同秋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人员简历如下:
魏同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大学,大专学历,注册税务师。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帐税管理处处长,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税务副总经理,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代理总经理。现任上海金港北外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纸业(淄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魏同秋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之情形;其本人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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