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2023年06月17日 03:0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吕振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吕振波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7日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吕振波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历任天津天大天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副厂长,天津网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北京紫晶城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副厂长;2009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日,吕振波先生持有公司162,951股股份,吕振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振波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受托方拟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将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拟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虽属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1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为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化工),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在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和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弘润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弘润化工在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和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鉴于相关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继续为弘润化工在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和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8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沈马林

注册资本:15,75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核准的范围经营,以上品种不得自行运输和储存,有效期至2024年5月28日)的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为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融资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融资及担保额度仅为拟继续申请的融资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尚需相关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中弘润化工其他少数股东因自身资产有限及无明显必要性未按比例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在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和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弘润化工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弘润化工拥有充分的控制权,弘润化工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由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弘润化工其他少数股东受限于自身资产有限,为本次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及其他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事项弘润化工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化工)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弘润化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弘润化工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为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1,000.00万元(含本次新增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提供的6,00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85%、56.26%。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0日

至2023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7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蕾

地 址: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邮 编:300384

电 话:022-58330799

传 真:022-58330748

邮 箱:jiuri@jiuri.com.cn

(二)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会议免费,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0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陈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能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化工)共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是为满足弘润化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弘润化工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弘润化工拥有充分的控制权,弘润化工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为弘润化工提供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监事会主席提出选任监事的建议名单,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罗想先生、王静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4.01《关于提名罗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关于提名王静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0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源技术)拟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超过5,000.00万美元(含5,000.00万美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源技术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仍会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和法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由于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比例较大,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源技术拟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源技术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预计不超过5,000.00万美元(含5,000.00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源技术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源技术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源技术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超过5,000.00万美元(含5,000.00万美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含5,00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及风控策略;

4.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5.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6.公司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利于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2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国锋先生、解敏雨先生、王立新女士、贺晞林先生、寇福平先生、张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晓苏女士、张弛先生、马连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周晓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候选人简历附后)。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周晓苏女士、张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马连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非职工监事和1名职工监事,任期三年。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罗想先生、王静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非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国锋先生,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南开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历任南开大学生物化学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天津南开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中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赵国锋先生持有公司19,771,609股股份,赵国锋先生与王立新女士为配偶关系,除前述外,赵国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国锋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解敏雨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有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石家庄利达化学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解敏雨先生持有公司6,368,033股股份,解敏雨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解敏雨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立新女士,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有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天津河北制药厂质检科副科长,天津太河制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质量保证部部长;1998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化学学院,任高级工程师。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王立新女士持有公司1,486,437股股份,王立新女士与赵国锋先生为配偶关系,除前述外,王立新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立新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贺晞林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新泽西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2004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贺晞林先生持有公司231,934股股份,贺晞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贺晞林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寇福平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物理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物理化学专业博士后,副教授职称。历任山西忻州师范学院助教、讲师,北京巨能实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美国分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寇福平先生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寇福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寇福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齐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课题组长;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张齐先生持有公司108,306股股份,张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齐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晓苏女士,195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历任河北省阜城县丁庄村知识青年,河北省阜城县县政府妇联副主任,河北省阜城县王海乡公社副书记,河北省衡水地区干部学校职员,天津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学干事、讲师,南开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主任,南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中心主任;2018年至今,退休。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周晓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周晓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晓苏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弛先生,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斯坦福大学化学专业博士后,中国化学会高级会员。2003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化学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张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连福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3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商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马连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连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连福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想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有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药明康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研究员;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监事会会议召开日,罗想先生持有公司41,000股股份,罗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静昕女士,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历任天津市复兴门百货商场及佟楼商场售货员、收银员、出纳等职务;200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

截至监事会会议召开日,王静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静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静昕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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