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24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高文安先生、高文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41,343,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57%)的控股股东之一高文安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1%。
持本公司股份48,903,7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23%)的控股股东之一高文靠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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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公司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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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上股东合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上股东合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高文班、高进华、高文安、高文靠、高英、高文秋、高文都、古龙粉、高斌、井沛花、密守洪于2011年4月12日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本承诺已于2014年6月10日履行完毕。
2、高文班、高进华、高文安、高文靠、高英、井沛花、高斌、密守洪于2015年3月4日作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的24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愿承担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本承诺已于2017年3月4日履行完毕。
3、公司控股股东及增持行为人法亚楠女士于2018年6月15日作出承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从事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减持、超计划增持等违规行为。本承诺已于2019年6月10日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相关股东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行为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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