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4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8号)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若羽臣”)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4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20元,募集资金总额462,536,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4,954,282.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581,717.13元。2020年9月22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5,588,037.74元(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尾款(不含税)26,947,962.26元),差额18,006,320.61元为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同日,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验[2020] 7-113号《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账号:120909509010888)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承接。
2023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82010078801400004501)的用于“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后续实施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实施。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本次注销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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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专用存款账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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