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年06月16日 02:4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退市运盛 公告编号:2023-064号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运盛医疗”))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1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4.61万元(其中医疗信息化业务收入14,35.25万元,医疗贸易业务收入703.81万元,医疗服务业务收入1,513.4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948.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18.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43.79万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就《问询函》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客户及供应商

回复公告显示,你公司医疗贸易业务的第一大客户为广元铭瑞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铭瑞),第五名供应商为天津长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长笙),销售及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开始合作时间均为2022年10月,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约为697.15万元,形成应收账款约为834.84万元。公开信息显示,广元铭瑞由四川铭瑞健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铭瑞)100%持股,天津长笙由北京长生众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长生)100%持股,北京长生间接持有四川铭瑞40%股权,且曾是四川铭瑞直接出资人。

(一)请公司:(1)补充披露广元铭瑞的实际控制权属状态,进一步认真核查并披露广元铭瑞与天津长笙,以及公司其他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直接存在业务合作关系或相关约定;(2)补充披露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医疗贸易业务的最终销售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最终销售客户名称、成立时间,交易时间、销售金额等;(3)补充披露各方对交易标的进行提取和转移的时间、地点,提取、转移前,你公司能否对交易标的实施有效控制;(4)结合前述问题的相关核实情况,说明公司医疗贸易业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商业实质,相关收入及损益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营业收入扣除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之附件《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指南》)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广元铭瑞的实际控制权属情况

经公开途径核查,广元铭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如上图,北京长生间接持有四川铭瑞约17.6%股权。此外,北京长生为四川长圣的有限合伙人,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广元铭瑞提供的书面说明,广元铭瑞回复其实际控制人为王宏韬。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对于关联方的认定,广元铭瑞和天津长笙为非关联关系。

2、公司其他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2022年度,公司的医疗贸易业务的供应商涉及多家西南区域的产品生产厂商和区域总代理。根据公司以川渝黔滇为辐射的贸易业务区位规划,2022年医疗贸易业务的客户主要以四川省内、重庆、贵州等地为主。公司客户及供应商在地域上具有重合性,因此,部分客户在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前,与公司部分供应商存在直接的业务合作关系。

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医疗贸易业务的最终销售客户情况

4、各方对交易标的进行提取和转移的时间及地点

公司医疗贸易业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为产品由供应商直接发货至客户,产品的转移时间为供应商发货时间,转移地点为供应商出货地址,产品的提取时间为客户签收时间,提取地点为客户签收地址。另一种为供应商向公司发货,产品经公司验收后入库,在此过程中,产品的提取时间为产品入库时间,提取地点为公司的仓库地址;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从仓库发货至客户,在此过程中,产品的转移及提取时间均为客户签收时间。但因第二种形式的业务存货流转速度较快,囤货量不大,存在过渡性和瞬时性的情形,不满足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持有相应存货控制权”的要求,因此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医疗贸易业务均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

5、公司医疗贸易业务具有真实性,但存在应当扣除的情形

根据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2年度,公司的医疗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03.81万元。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七号一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收入均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中“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的类别,因此,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指标中予以全部扣除。

【会计师意见】:

针对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对管理层与收入、成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价和测试;

(2)通过第三方网站查询公司客户和供应商的工商背景、业务范围,通过其注册及经营地址、股权结构、主要人员、疑似关联方关系、业务范围等分析公司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3)获取运盛医疗签订的业务合同、发票、运单、验收单、银行回单等单据,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核查。了解合同签订的商业背景及商业实质,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选择主要客户、供应商函证本期交易额和余额,并执行实地走访,对其履约能力、长期合作意向进行评估;

(5)分析运盛医疗相关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合理性。

经核查,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二)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2年各类业务前10名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开始合作时间、交易时间、销售及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应收应付及截至期末的结算情况等,是否实现最终销售;(2)2022年与公司实际进行交易的客户总数以及法人、自然人客户占比;(3)公司与2022年前10名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及潜在利益安排,并说明是否属于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2022年各类业务前10名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①前10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②前10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注:医疗服务业务只有5个供应商。

2、2022年与公司实际进行交易的客户总数以及法人、自然人客户占比

2022年,与公司实际进行交易的客户总数共143家,其中企业等营利法人客户数量22家,占客户总数的15.38%。其余均为政府部门、公立医疗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占客户总数的84.62%。2022年与公司实际进行交易的客户中不存在自然人客户。

3、公司与2022年前10名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的关联关系

经查询,公司与前10名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前10名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及潜在利益安排,不属于与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会计师意见】:

针对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对管理层与收入、成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价和测试;

(2)通过第三方网站查询运盛医疗客户、供应商的工商背景、业务范围,通过其注册及经营地址、股权结构、主要人员、疑似关联方关系、业务范围等分析公司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3)获取运盛医疗与客户、供应商签订的业务合同、发票、运单、验收单、银行回款等单据,进行核查。了解合同签订的商业背景及商业实质,检查相关交易会计记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抽取客户、供应商函证本期交易额和余额,并执行实地走访,对其履约能力、长期合作意向进行评估。

经核查,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医疗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及损益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营业收入涉及的扣除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及潜在利益安排,不属于与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意见】:

经询问、查看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未发现与上述回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问题二、关于医疗贸易业务

回复公告显示,你公司子公司重庆康润实业有限公司补充申请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增项内容,并于2022年7月完成增项、8月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此外,你公司于2022年新增血透类产品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总额为2,323.77万元,毛利率38.76%,该类业务2022年前三季度仅实现营业收入171.02万元。公司以合同、经客户签署的发货单或安装验收单作为控制权发生转移的依据,并据此确认收入。

3.请公司补充披露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增项内容及对应销售金额、销售时间及相关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公司回复】:

根据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确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增项内容对应的业务收入。

4.关注到,医疗贸易业务前五名客户中,涉及血透类产品共有4家,收入占比共计42.96%,开始合作时间为2022年10月-12月份。请公司根据发货单、验收单等原始凭证信息,补充披露血透类产品发货、验收时间和地点以及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根据对发货单、验收单等原始凭证的核查,发现公司医疗贸易业务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但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跨期确认的收入共计75.07万元,该部分收入已全部调整,未包含在2022年度营业收入范围之内,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请公司结合血透类产品贸易的销售定价、采购成本的确认方式,需具备的相关资质,同行业可比交易情况,补充说明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确认收入的血透产品贸易业务共550万元,均按净额法进行核算。

1、销售定价的确认方式

从交易定价来看,公司在销售产品时,通常参考公司的采购价格以及各省阳光采购网的挂网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若产品无对应的挂网价格,则参照当地公立医院的进货价格,经双方协议确定。公司对公立医院的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招采挂网公示的价格执行。

2、采购成本的确认方式

公司血透类产品主要向上游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采购,采购价格参照厂家指导价格以及其他经销商的销售价格,经公司与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协商确定。

3、须具备的相关资质

公司开展血透类产品贸易业务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子公司重庆康润在业务开展前已取得其业务经营所需的资质,并且该等资质在有效期内。

【会计师意见】:

针对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公开市场数据,对运盛医疗销售、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血透类产品产品市场发展情况;

(2)将报告期月度、年度毛利率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业务种类和毛利率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3)查阅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同行业交易价格和毛利率,确定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4)抽取客户、供应商执行实地走访,询问运盛医疗对其销售、采购的相关产品价格是否符合市场情况。

经核查,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6.请公司:(1)结合血透类产品贸易业务相关资质获取情况、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性,是否具备相关业务经验,说明你公司于2022年四季度大幅新增的血透类贸易业务是否具有稳定业务模式;(2)充分论述上述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的经营与盈利模式,相关业务产生的损益归属于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重庆康润开展业务所需资质

血透类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中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的范围。重庆康润在业务开展前已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且该等资质在有效期内。

2、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重庆康润拟通过签署持续供货协议或合作框架协议,为后期业务提供保障。合作的供应商主要是生产厂家及总代经销商,各方面实力有保证且具备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经营稳定。

3、销售团队的从业经验

公司医疗贸易业务的团队成员在医疗器械领域均任职多年,具有行业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厂商资源,对医疗贸易行业市场敏锐度高。

4、经营与盈利模式

围绕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公司主要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开展血透贸易业务,通过对血透类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授权产品进行销售并取得差价而获益。

采购方面,主要供应商为区域生产厂商和经销商,公司综合考虑下游客户需求确定采购计划。销售方面,客户以终端医院为主,基于对血透市场的行情需求以及已取得的客户需求制订销售计划。

综上,公司血透类贸易业务在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上具有一定稳定性,但鉴于该类业务开展的时间跨度较短,且该部分业务收入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中“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的类别,所产生的损益归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会计师意见】:

针对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对运盛医疗销售、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相关资质获取情况、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性,是否具备相关业务经验;

(2)获取运盛医疗签订的业务合同、发票、运单、验收单、银行回单等单据,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核查。了解合同签订的商业背景及商业实质,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抽取客户、供应商函证本期交易额和余额,并执行实地走访,对其履约能力、长期合作意向进行评估;

(4)分析运盛医疗相关非经常性损益认定情况的合理性。

经核查,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医疗贸易业务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但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已就跨期收入进行全部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血透类贸易业务虽具有一定稳定性,但鉴于该类业务开展的时间跨度较短,该部分业务产生的损益归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意见】:

经询问、查看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未发现与上述回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问题三、关于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

回复公告显示,你公司2022年实现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收入共1,864.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06.53万元,该类业务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34.49万元,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29.6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仅为157.60万元。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主要包括横版电子票据、医共体平台项目、AI慢病助手项目、处方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信息管理系统等项目。你公司根据客户信息化需求,对系统进行开发建设升级,经过运行调试,最终客户完成验收,你公司以取得的客户签署的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7.关注到,前五名客户中,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相关业务的客户分别为大连辽渔医院,资阳毛氏骨科医院有限公司,自贡云山骨科医院,开始合作时间为2022年8月。请你公司根据合同、验收单等原始凭证信息,补充披露前十大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对应项目名称、项目开发建设周期、验收及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2022年年度报告》,前十大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情况如下:

上述业务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意见】:

针对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对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价和测试;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的履约进度、结算及收款等重要条款及执行情况;检查履约进度及控制权转移时点的证据文件,比较不同期间的履约进度及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合理性,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4)抽取客户函证本期交易额和余额,并执行实地走访,对其履约能力、长期合作意向进行评估。

经核查,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8.请公司:(1)结合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相关资质获取情况、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性,是否具备相关业务经验,说明你公司于2022年四季度大幅新增的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是否具有稳定业务模式;(2)充分论述该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的经营与盈利模式,相关业务产生的损益归属于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具有稳定业务模式

(1)丽水运盛资质获取情况

丽水运盛一直重视自主研发,具备一定的研发与应用推广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运盛已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取得12项软件著作权;2023年丽水运盛新增5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明细如下:

2022年的医疗信息化业务均基于上述已有的知识产权,根据客户需求开展实施。公司的信息化客户主要为卫健委、区县卫健局等政府机构,该类客户在信息化业务的采购过程中均需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通常上半年主要为预算编制、立项、招投标及签订合同等阶段,下半年实施并验收,因此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

(2)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性

客户方面,丽水运盛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客户主要为卫健委、区县卫健局等政府机构。随着浙江医疗信息化改革速度的加快,以及丽水运盛在丽水市信息化PPP项目的运维和项目应用升级,公司与丽水市域内卫健委等政府机构客户形成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供应商方面,丽水运盛基于丽水PPP项目建设原因,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等供应商之间存在长期采购协议,在多年的合作中形成了稳定的良好的关系。

(3)丽水运盛开发团队具有丰富的技术积累

丽水运盛现有员工共29人,其中技术服务及研发人员20人,对项目进行研发、应用推广,以及项目各系统的日常运维。技术服务及研发团队长期服务于医疗卫生行业的信息化工作,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管理模式、业务流程等有长期、深入、全面的理解,对于信息系统开发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具有稳定业务模式。

2、公司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具备可持续的经营与盈利模式

公司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的经营与盈利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的原材料主要是光盘、U 盘等低值易耗品,价值很小,一般通过办公用品直接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信息化软件产品主要由研发人员开发完成。由丽水运盛技术服务及研发人员针对客户需求基于自有软件著作权产品进行定制开发。丽水运盛对项目开发分为新立项目的定制开发和原有产品的二次开发。

(3)项目的实施

丽水运盛在完成项目开发后,进入实施阶段。业务人员根据合同约定对客户进行实施、测试工作,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完成实施,进入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阶段。

(4)销售及盈利模式

丽水运盛医疗信息化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方式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客户主要卫健委、区县卫健局等政府机构以及终端医院。在合同签署后,由公司根据要求提供合同约定的产品及服务,通过为客户提供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信息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等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取得收益。

综上,公司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拥有稳定且可持续的经营与盈利模式,相关业务产生的损益应对归属于经常性损益。

【会计师意见】:

针对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对运盛医疗销售、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相关资质获取情况、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性,是否具备相关业务经验;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的履约进度、结算及收款等重要条款及执行情况;检查履约进度及控制权转移时点的证据文件,比较不同期间的履约进度及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合理性,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4)抽取客户、供应商函证本期交易额和余额,并执行实地走访,对其履约能力、长期合作意向进行评估;

(5)分析运盛医疗相关经常性损益认定情况的合理性。

经核查,运盛医疗关于上述情况的回复,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医疗信息化业务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的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具有稳定的业务模式和可持续的经营与盈利模式,相关业务产生的损益应归属于经常性损益。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意见】:

经询问、查看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未发现与上述回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退市运盛 公告编号:2023-063号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3年5月31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

●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 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2023年6月16日)已交易 13个交易日,剩余 2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特别提示: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 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 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1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31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600767

2、证券简称:退市运盛

3、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3年5月31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每5个交易日发布1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1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 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提示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 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 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网站和报刊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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