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年06月16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6月21日(星期三)下午13:0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6月14日(星期三)至06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yuanli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4月18日、2023年04月29日分别发布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6月21日下午13:00-14:3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6月21日 下午 13:00-14: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秦国栋

董事会秘书:冯国梁

财务总监:刘玉江

独立董事:姜宏青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6月21日下午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6月14日(星期三) 至06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yuanli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6-6710522

邮箱:dshbgs@yuanli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9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8,206,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4,103,200.0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1)持有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2)公司股东刘修华、重庆同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俊玉、刘玉江、秦国栋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0元。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由公司代扣代缴股息红利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5元。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红利应缴的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5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以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6710522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6-19 仁信新材 301395 26.68
  • 06-19 芯动联科 688582 26.74
  • 06-19 明阳电气 301291 38.13
  • 06-16 瑞星股份 836717 5.07
  • 06-16 时创能源 688429 19.2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