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投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系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投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甘肃新能源”)、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柴建投”)就推进青海省海西州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达成的总体约定,构成各方之间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的基础。
●各方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商定具体的合作模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程序审批后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在具体项目协议签订前,各方根据本协议开展工作,积极推进具体项目的落地。
●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后续具体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及具体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仅约定了各方的合作原则和合作意向,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具体方式,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在具体项目落地并顺利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取得项目施工总承包业务,并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项目落地前,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国投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72TFN90K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85号第11层1101室
法定代表人:陶相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新能源项目运营管理和运维服务;新能源设备的调试和维修;劳务服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国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投甘肃新能源100%的股权,为国投甘肃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国投甘肃新能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0579920569E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09日
注册地址:德令哈市河东区祁连路16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1楼104室)
法定代表人:祁海湛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受政府委托开发经营试验区内的土地;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试验区内矿权投资和生态环境治理;试验区内项目投资和融资服务;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处理;物业管理;房屋及基础和公共设施维修;热力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持有青海柴建投66.2338%的股权,为青海柴建投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青海柴建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及方式
2023年6月5日,公司与国投甘肃新能源、青海柴建投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三)本协议仅约定了各方合作的原则和框架性的合作意向,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具体方式,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投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三方按照“长期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原则,以新能源项目开发的总体布局,科学有序推进青海省海西州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助力国家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2.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资源、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协调关系、信息共享,共同推动项目开发建设。在此基础上,以资本为纽带,积极谋求更深层次的合作。
3.三方承诺在合作领域内给予对方充分的支持。
(二)合作内容
1.加强合作关系,共享项目信息。
三方在青海省海西州清洁能源项目开发方面积极开展合作,在项目开发、项目信息共享、项目资源谈判等领域紧密合作,以合作形式获取项目指标,共同推进海西州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甲方充分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运营经验,加大海西州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力度,积极参与新型电力领域的投资布局。乙方发挥海西州政府投资平台公司的优势,做好政府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丙方发挥产业布局优势,结合海西州“四地”建设要求,在海西州布局建设新能源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
2.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发项目。
(1)甲乙丙三方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各自在相关行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和运营经验,共同获取新能源项目开发指标。
(2)在新能源项目中甲、乙、丙三方通过股权层面进行合作,甲方或其有相关资质的关联方持股比例不低于51%,乙方、丙方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投资。三方具体股权比例以三方投资决策和后续协商为准。
(3)新能源项目在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乙方或丙方均可通过市场机制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部分或全部股权,且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
(4)甲、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等允许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丙方承担新能源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
(5)丙方充分发挥在青海省各项资源方面的优势,积极为甲、乙方提供资源信息、区域产业资源支持及其他方面的系统配合,协助甲、乙方获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指标。
3.加强技术交流
三方同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新能源技术及青海“四地”产业领域的交流探讨,为国家碳达峰和碳减排目标贡献力量。
(三)其他约定
1.三方的合作具有排他性。在协议有效期间,三方不得与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第四方签订相同合作区域内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协议,避免恶性竞争。
2.三方应对本协议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商业信息、资料或文件内容等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要求或向三方的关联方、三方或三方关联方的律师、会计师、顾问、融资机构披露外,未经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披露本协议或对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提交的任何文件或材料。
3.甲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关联方。
4.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三方就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表明公司与国投甘肃新能源、青海柴建投就共同推进青海省海西州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进行战略合作的总体意向,构成三方之间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的基础,各方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商定具体的合作模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程序审批后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在具体项目协议签订前,各方根据本协议开展工作,积极促进具体项目的推进。具体项目落地并顺利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取得项目施工总承包业务,并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影响
2021年7月,青海省政府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一2030年)》,提出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形成以海南州、海西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为依托,辐射海北州、黄南州的新能源开发格局。同时,“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也列入了《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青海省清洁能源开发迎来重要机遇期,部分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陆续投资建设。
为抢抓机遇,公司与国投甘肃新能源、青海柴建投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将在青海省海西州清洁能源项目开发方面积极开展合作,共同获取新能源项目开发指标,共同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国投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集风光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为一体的区域化新能源公司,负责甘肃、青海、宁夏的新能源项目运营和新项目开发建设,装机规模1950MW,拥有较为丰富的开发建设经验。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隶属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融资平台,受政府委托开发经营试验区内的土地、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试验区内矿权投资等,在海西州及试验区配套设施建设方面优势明显。
本协议签署并实施后,将建立和推进各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三方在资金、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产业协同、优势互补和联动发展,有利于公司稳固基础设施建设主业,提升发展效益和发展质量,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系公司与国投甘肃新能源、青海柴建投就推进青海省海西州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达成的总体约定,构成各方之间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的基础。
2、各方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商定具体的合作模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程序审批后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在具体项目协议签订前,各方根据本协议开展工作,积极促进具体项目的推进。
3、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后续具体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及具体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工作原因,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金生光不再兼任公司总裁职务。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副董事长金生辉兼任公司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
金生辉简历
金生辉,1974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4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青海省第二路桥公司秘书;1996年1月至2011年11月历任青海省正平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总裁;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首席执行官;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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