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出口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集规模日益增长,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性外币结算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 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三)拟开展的期限:交易期限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交易场所: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三、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三)履约风险: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公司及子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远期锁汇产品。
(二)公司及子公司制定相关制度对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条款和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额度开展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三)公司及子公司远期锁汇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持有额度预测进行,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公司及子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远期锁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五)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六)公司内控部门将对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及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是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且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锁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36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3年6月16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3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
至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 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 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2023年6月14日前(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 31 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联系人:杨萍、张志勇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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