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年05月25日 02:48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上市日:2023年5月29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数量:60.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13元/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数:2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5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仝小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17日,公司通过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六)2023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预留授予日:2023年4月3日。

(三)预留授予价格:2.13元/股。

(四)预留授予数量: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相关权益的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时间安排

本批次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批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如下: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的激励计划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4月3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5月29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深验字(2023)第 001 号,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5月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2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1,278,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678,000.00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720.8028万元。截至2023年5月9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84,780.8028万元。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八、本次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后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47,208,028股增加至847,808,028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调整后的公司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以会计师最终核算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简称:索菱JLC2

● 股票期权代码:037351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5月24日

● 股票期权实际预留授予数量:25.00万份;

● 股票期权预留行权价格:4.25元/份

● 股票期权实际预留授予人数:1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5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仝小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17日,公司通过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六)2023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一)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预留授予日: 2023年4月3日。

(三)预留行权价格:4.25元/份。

(四)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相关权益的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时间安排

本批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批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批次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如下: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关于股票期权实际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确定以2023年4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与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索菱JLC2。

(二)股票期权代码:037351。

(三)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5月24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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