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年05月24日 02:4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3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层D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吉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提名夏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审议通过《提名陈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33.00元/股调整为29.40元/股。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5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3.00元/股调整为29.40元/股。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33.00元/股调整为29.40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姚毅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年8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71)。

4、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2)。

5、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33.00元/股调整为29.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37,396,21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94,626,374.00元(含税)。2023年4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6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33.00-3.60=29.4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33.00元/股调整为29.40元/股。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3.00元/股调整为29.40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范围内,所做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关事项。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4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8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楼D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8日

至2023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登记网址:https://eseb.cn/14UF33dagTe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1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层D座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楼D座

邮编:200122

电子邮箱:dqir@daqo.com

联系电话:021-50560970

联系人:孙逸铖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2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广福先生、徐翔先生、施大峰先生、葛飞先生、LONGGEN ZHANG(张龙根)先生、周强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LIANSHENG CAO(曹炼生)先生、姚毅先生、袁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袁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袁渊先生、姚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LIANSHENG CAO(曹炼生)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夏军先生、陈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广福先生:194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60年至1983年任职于扬中市新坝治安村、新坝农技站、新坝综合厂;1984年至2000年历任镇江市电器设备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江苏长江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至今任大全集团董事长;2007年11月至今任开曼大全董事长;2011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大全有限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新疆大全董事长。

徐广福先生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江苏省代表,第九届扬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席,2005年荣获全国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2010年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及镇江市“大爱之心”个人荣誉称号。

徐广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徐广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1%。徐广福先生与直接持有公司0.91%股份的股东徐翔先生为父子关系。截止2023年3月31日两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Daqo New Energy Corp.的股份比例为18.16%,另外徐广福先生担任Daqo New Energy Corp.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广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徐翔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获得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历任江苏长江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经理;1996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镇江默勒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6年5月任江苏长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大全集团副董事长、总裁;2007年11月至今任开曼大全董事会副主席;2011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大全有限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新疆大全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新疆大全副董事长。

徐翔先生历任中共江苏省第十一、十二和十三届党代会党代表。

徐翔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徐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1%。徐翔先生与直接持有公司0.91%股份的股东徐广福先生为父子关系。截止2023年3月31日两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Daqo New Energy Corp.的股份比例为18.16%,另外徐翔先生担任Daqo New Energy Corp.的董事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施大峰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获香港中文大学高级财会人员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2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职于扬中市财政局;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任职于扬中市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1年7月任职于大全集团;2006年1月至今任大全集团董事、副总裁;2009年8月至今任开曼大全董事;2011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大全有限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新疆大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施大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6%。施大峰先生担任Daqo New Energy Corp.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董事。除此以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施大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葛飞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E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获“镇江市十佳青年企业家”、“镇江市新长征突击手”、“镇江市人民奖章”、“江苏省劳动模范”等荣誉表彰。1982年至1984年任镇江电器设备厂职员;1988年至1992年任江苏长江电气集团技术科科长;1993年至2005年任镇江默勒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今任大全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22年至今任大全新能源公司董事。

葛飞先生未直接持有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葛飞先生担任Daqo New Energy Corp的董事。除此以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葛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LONGGEN ZHANG(张龙根)先生:1964年5月出生,美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张龙根先生拥有西德克萨斯A&M大学专业会计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士学位,现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1984年至1991年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信贷官员;1992年至1996年任Cactus Feeders, Inc.中国项目经理;1996年至1997年任Continental Grain Company高级会计师;1997年至1999年任Asian Pulp & Paper Co. Ltd.国际会计经理;1999年至2001年任Metiom, Inc.财务会计总监;2001年至2002年任Scient Corp.财务总经理;2002年至2006年任Crystal Window and Door Systems, Ltd.首席财务官;2006年至2008年任鑫苑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2008至2014年任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4年至今任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开曼大全董事和首席执行官;2018年4月至今任新疆大全董事,2020年6月起担任新疆大全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龙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6%。张龙根先生担任Daqo New Energy Corp的董事、首席执行官。除此以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龙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周强民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1992年5月任四川索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科长;1992年6月至2005年10月历任重庆索特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开曼大全生产部经理、多晶硅事业部总经理、首席运营官;2014年8月至2019年6月任开曼大全首席技术官;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任开曼大全首席运营官;2020年7月至今任新疆大全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强民先生未直接持有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强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LIANSHENG CAO(曹炼生)先生:1950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中国科学院大学)物理化学硕士和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1987年8月至1989年1月任Hayakaw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软件开发工程师;1989年1月至1992年2月任VIAM Manufacturing, Inc.资深软件工程师兼IT部门经理;1992年2月至1996年12月任Andersen Consulting资深系统分析师;1997年1月至2000年9月任PerSè Software, Inc.资深软件架构师兼资深经理;2000年10月至2002年2月任Lightspeed, Inc.资深软件架构师兼总监;1996年7月至2004年8月任C&A Enterprises Corp.执行总裁(CEO);2002年3月至2004年8月任上海外国投资促进中心洛杉矶办事处副主任;2004年8月至2010年6月任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执行长特别顾问兼事业发展执行总监;2010年6月至2011年4月任理想能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执行长特别顾问、战略与事务管理部执行总监兼执行委员会委员;2011年至2022年任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副总裁;2020年6月起任新疆大全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曹炼生先生未直接持有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曹炼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姚毅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并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和经济师(金融专业)资格。1995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福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1996年1月之1997年8月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00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区总部公司金融部职员;2000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务主管;2002年5月至2005年1月任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05年2月至2007年11月任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7年12月至今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0年6月起任新疆大全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姚毅先生未直接持有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袁渊先生: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学博士后。2012年5月至2016年3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和基金业协会;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任东吴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策略分析师;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任兴业银行集团华福证券投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董事总经理、股权部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中德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部门负责人;2020年6月起任新疆大全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袁渊先生未直接持有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夏军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2002年8月至2008年2月任扬中市审计局科员,2008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扬中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大全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助理,2013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大全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新疆大全监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夏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夏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陈崇先生:1982年10月20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并拥有司法考试资格证A本。2006年9月至2014年2月,任内蒙古鹿城联众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4月至2023年2月,任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新疆大全法务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崇先生未直接持有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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