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转增股本方案为每股转增0.48股,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95元/股÷(1+0.48)≈64.19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8.26×(1+0.48)=71.4248万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50(实际授予数量)×(1+0.48)=6.66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11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由于2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中等(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60股;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717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88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5元/股调整为64.19元/股,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48.26万股调整为71.4248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4.50万股调整为6.66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5元/股调整为64.19元/股,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48.26万股调整为71.4248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4.50万股调整为6.66万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 《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4.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孙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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