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9日 14: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3-3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吴泽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庆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宗衡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并经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广晟集团申请借款2.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第一大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报告期,公司已归还所欠广晟集团上述借款2.5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庆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宗衡

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吴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庆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宗衡

3、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3-2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3-3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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