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颜亚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万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颜亚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万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花荣军先生、独立董事林晓安先生、独立董事毕超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颜亚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091,093.27元,实现净利润 59,009,640.27元,实现综合收益总额59,009,640.27元。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向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091,093.27元,实现净利润 59,009,640.27元,实现综合收益总额59,009,640.27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向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
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转让概述
(一)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尔双丰”)拟将持有的唐山晟红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晟红”)825.38万元股权(占唐山晟红注册资本的41.269%)以26,204,825.79元转让给西藏永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永泰”),本次交易完成后,依尔双丰尚持有唐山晟红9.731%股权。
由于此前各方于2023年1月9日签署的《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与唐山晟红化工有限公司及西藏永泰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晟红化工有限公司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依尔双丰支付给西藏永泰的股权转让款依尔双丰尚未支付给西藏永泰且本次依尔双丰转让给西藏永泰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与前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相等,因此,本次转让不涉及转让款支付。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3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决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藏永泰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6TC3G500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经营范围:矿产品、五金设备、环保材料、环保设备、日用品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通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古荣乡天赐源健康产业园区内2号办公楼2-001号
6、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罗宇
8、成立日期:2018年9月6日
9、股权结构: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永泰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永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依尔双丰持有的唐山晟红825.38万元股权(占唐山晟红注册资本的41.269%)。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唐山晟红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MA0DDW9D0K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住所: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荣业道19号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徐江
8、成立日期:2019年4月4日
9、股权结构:
■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
1、2022年11月30日数据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唐山晟红系新建企业,目前尚未正式投产。
(三)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山晟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及定价依据
唐山晟红为尚未投产的新建企业,所以本次股权转让以净资产为估值参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月6日出具的《唐山晟红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 11月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3)第 0074号)净资产为51,382,011.35元,经双方协商,确定唐山晟红41.269%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6,204,825.79元。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商业合理性及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主体
甲方: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唐山晟红化工有限公司
丙方:西藏永泰实业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内容
1.1乙方估值的确定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3)第0074号)确定的乙方的净资产额为51,382,011.35元,经各方协商确认乙方41.269%股权的价值为26,204,825.79元。
1.2转让股权
甲方向丙方转让乙方股权人民币825.38万元,占乙方注册资本的41.269%,转让价格为26,204,825.79元。经过本次转让后,甲方持有乙方194.62万元股权(占乙方注册资本的9.731%),丙方持有乙方1,805.38万元股权(占乙方注册资本的90.269%)。
由于此前各方于2022年1月9日签署的《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与唐山晟红化工有限公司及西藏永泰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晟红化工有限公司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甲方支付给丙方的股权转让款甲方尚未支付给丙方且本次甲方转让给丙方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与本条前述协议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相等,因此,此次转让不涉及转让款支付。
1.3本次转让股权完成后,乙方的股权结构为:
■
2、 协议生效前提条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实施
2.1各方确认,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为:
2.1.1本协议已经各方签署完毕。
2.1.2就本次转让股权事宜,甲方完成一切内部审批程序。
2.1.3本次转让股权事宜取得乙方和丙方所在地政府部门(如需)、乙方和丙方内部一切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董事/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项下的转让股权。
2.2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起二十日内,在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备案的一切手续。
2.3甲方、丙方同意委托乙方全权负责办理因本次转让股权而引起的申报审批及在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事项。
3、转让股权后的公司治理
3.1各方商定,本次转让股权后,乙方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丙方推荐人员担任,乙方监事由甲方推荐人员担任,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起二十日内召开股东会,并确保甲方推荐的1名监事正式当选。
3.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乙方《章程》的规定,有权查阅相关经营情况。
3.3每季度结束后十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该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3.4为甲方自身审计目的所需或者为完成或符合政府机关的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公司其他相关运营及财务方面的信息的,乙方须予以及时配合、提供。
4、业务合作
乙方及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须优先并以不高于市场价格向甲方提供合格的2,4-D原药产品(具体由甲方与乙方签署购销合同)。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也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依尔双丰持有唐山晟红9.731%股权。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相关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整体融资成本,保证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全丰”)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的前提下,拟以自有资金向鹤壁全丰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年利率4%),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年,按季付息。
公司持有鹤壁全丰51%的股权(即4,845万元出资),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另外四名股东王志国、安阳富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阳源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因此,本次公司向鹤壁全丰提供资金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转让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鹤壁全丰4,845万元股权(占鹤壁全丰注册资本的51%)全部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尔科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润尔科技间接持有鹤壁全丰51%的股权,仍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公司(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截止目前尚未办理股权转让及交割。
二、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2MA3XE2EN13
(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经营范围:农药生产及销售,水溶肥料生产及销售,发动机的生产加工、制造及销售,农用机械设备的生产加工、制造及销售,金属制品的加工及销售,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五)住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1号
(六)注册资本:9,500万元整
(七)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八)设立时间:2016年10月8日
(九)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鹤壁全丰51%股权。
(十)鹤壁全丰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鹤壁全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向鹤壁全丰提供借款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有助于公司向终端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完善的产品及产品组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公司向鹤壁全丰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鹤壁全丰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借款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3年5月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关联股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6、7、8、9、10、11、12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
1、议案13为逐项表决议案,对该议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议案11、1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6、7、8、9、10、11、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还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4、议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时,应提供与传真件一致的原件。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以信函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信函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向莹壑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9,投票简称为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15,结束时间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5日16:30前之前与本通知要求的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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