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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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12:17 上海证券报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根据独立董事职责范围发表独立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795,700股计算,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2,126,387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115,669,3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10,238.1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69%。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32,164,774.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01%。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9、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过审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丰富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目前整体经济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本次薪酬调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执行。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两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独立董事专项意见说明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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