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光明区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李新年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2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2年期初及2021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056,8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8元,共计募集资金699,999,998.8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943,396.2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92,056,602.6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2年8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76,468.7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80,133.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8-3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8月25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7日,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天种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种)作为共同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7日,本公司、广东天种作为共同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金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48,000万元收购广州金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农”)100%股权。2022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收购广州金农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广州金农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最终控制方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直接加间接共计持有广州金农51%的股权,且能够对广州金农实施控制,本期公司收购广州金农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
1、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3、对2021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2年期初、2021年度有关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2年期初及2021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68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6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审计费用在168万元的基础上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作适当调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郝立华先生、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钱子龙先生、副总经理邵定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翟卫兵先生、独立董事黄庆荣先生。
3、参与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沟通交流效果,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投资者也可以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jxntech@kingsino.cn。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36,844.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7,797,186.40元,加上收回的已分配利润85,360.50元(主要系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激励股票),2022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7,874,981.1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973,306,283.01元。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502,311.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8,904,442.12元,加上收回的已分配利润85,360.50元(主要系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激励股票),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7,316,769.8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2,517,854,906.66元。
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且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5,231.05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及计提情况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公司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说明:
1、其他变动主要系合并范围的变化。
2、应收款项本期变动主要系:
1)受生猪市场行情的影响,河南省诸美种猪育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诸美)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还款能力较弱,上期公司对河南诸美因销售饲料及担保代偿等形成的应收款项2,358.01万元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2,122.21万元,本期通过诉讼等追偿手段,公司及子公司与河南诸美签订《养殖场租赁协议》,河南诸美将其位于河南正阳县吕河乡东方庄的新建正阳种猪场租赁给公司,租赁期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30年7月10日,公司以截至上述养殖场租赁协议签订日河南诸美的全部债权抵付上述租赁猪场全部租金,转回坏账准备2,122.21万元。
2)因山西璟丞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璟丞)经营停滞、无还款能力,上期公司对原预付山西璟丞生猪采购款形成的其他应收款459.5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期通过诉讼等手段,公司与山西璟丞、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宝迪)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山西璟丞将债务转让至天津宝迪,天津宝迪以白酒向本公司抵偿该债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大部分抵债白酒,且预期剩余抵债白酒能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故公司将原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并参考账龄组合的比例,对剩余债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坏账准备438.80万元。
3)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韶关市昌龙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昌龙)经营困难、无还款能力,上期公司对韶关昌龙的应收账款341.07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期经协商,双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公司收回现金80.00万元,因经营分歧和解减免债务本金200.00万元,剩余债权61.07万元冲抵公司租赁韶关昌龙公司猪场的租金,转回坏账准备141.07万元。
4)受生猪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湖南大有养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有)经营困难、无还款能力,上期公司对销售湖南大有的饲料应收款690.78万元,逾期利息205.58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期经过诉讼等手段进行追偿,经法院调查湖南大有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可执行财产,经公司讨论后决定本期核销饲料款及其利息896.36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1)消耗性生物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至少每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低于金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因素消失的,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2年初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5,391.13万元,本期计提存货减值准备6,880.51万元,本期转回或转销18,740.63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531.01万元。
2、其他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计提的其他长期资产减值损失169.28万元,主要系对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损失125万元;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44.2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5,231.0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93.83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993.83万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2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决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