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退市风险急剧上升!
截至4月14日,*ST新海收盘价连续14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按照退市新规,若*ST新海在接下来6个交易日收盘价继续低于1元/股,将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面对上述退市风险,*ST新海却在4月14日登上龙虎榜,但是买方、卖方前五席位均为游资。相关专家提示:“投资者切勿跟风炒作,妄图火中取栗。根据相关规定及过往退市案例,*ST新海的上述情形将导致其退市风险持续加大,退市几成定局。”
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ST新海除了面临交易类强制退市风险,已经12次提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主要是公司及实控人张亦斌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2016年至2019年财务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游资爆炒终将“一地鸡毛”
1月20日至4月14日,*ST新海12次登上龙虎榜,迎来“过山车”行情,连获15个跌停后,又获8个涨停,如今又有3个涨停。
探究上述龙虎榜的前五大买方、卖方席位,均为知名游资出没营业部,包含东财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东财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等。
而近3个月,关注*ST新海的证券营业部中,排名第一的是东财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退市新规要求,一家上市公司要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风险情形,必须连续20个交易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即只要中途有一次股票收盘高于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风险情形将要重新计算。游资如此爆炒*ST新海,正是看中1元/股“生命线”。记者注意到,从股价走势来看,*ST新海近期长期徘徊在1元上下。
不过,*ST新海截至4月14日,已经连续14个交易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风险情况的概率不断提升。
而在退市常态化下,沪深两市“1元退市股”不断出现。近期,*ST凯乐、*ST金洲相继终止上市,分别成为2023年沪深两市首家“1元退市股”,部分公司退市前股价在1元“红线”边缘几经徘徊,最终仍逃不过面值退市的下场。
如今*ST新海等公司,或将重演上述戏码。对此,交易所已经多次要求公司发布交易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重视其中风险,避免踩入交易类退市“雷区”。
在业内人士看来,伴随着全面注册制推行,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将有序推进,市场化特征明显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或将成为出清劣质公司的主要渠道。
“相比其他类别的退市指标,大多在某个具体时点发挥作用,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能够常态化发挥作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市公司年报研究中心主任叶小杰提到。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高悬”
事实上,*ST新海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早已“高悬”,导致其股价大幅下跌至1元左右。
1月16日,*ST新海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显示,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2014年至2019年年报及2019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ST新海在1月17日停牌1天,自1月18日复牌,随即公司股价迎来15个跌停。
根据《告知书》,*ST新海此前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2014年至2019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层面虚增销售收入共计37.41亿元,虚增销售成本共计32.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共计5.63亿元。
4月12日晚,*ST新海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显示,2016年至2019年,公司连续4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新海质地堪忧
当前的*ST新海,质地堪忧。
在业绩层面,*ST新海预计2022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8亿元至2.5亿元;归母扣非后净利润亏损1.49亿元至2.19亿元。
*ST新海称,预计2022年业绩变动,主要是对联营公司的债权计提减值准备,以及对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回顾来看,*ST新海的财务状况每况愈下,扣非净利润连续多年为负。
而从经营团队来看,*ST新海的多名高层出走。
2月3日,*ST新海收到董事商刚的《辞职书》,商刚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3月30日,*ST新海收到董事杨宏森的《辞职书》,杨宏森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从上述二人的履历可见,当前均在投资领域从业,此次离职意味着“斩仓”*ST新海。公开资料显示,商刚任职唐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杨宏森任职红隼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被质疑忽悠式增持
诡异的是,*ST新海实控人、董事长张亦斌及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月15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1800万元至2200万元,意图提升投资者信心。
对应的是,2月15日的*ST新海在开盘不久,快速涨停。此后,*ST新海股价出现多次异动,在股价触及低点后迎来8个涨停。
深交所在增持公告披露后随即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公司向增持主体提供资金的情况,增持主体是否具备相应增持实力,该增持计划是否具备可实现性。
*ST新海回复关注函,否认了公司向增持主体提供资金的情况,增持主体在必要时可通过变现相关物业、股票资产提供资金支持。
不过,*ST新海实控人的上述行为,一直被质疑是“忽悠式”增持。
“增持计划在关键时刻发布,难免会让市场有各种猜疑。”江苏四维咨询集团首席咨询师、知名财税审计专家刘志耕表示,公司在股价逼近1元/股的预警线时发布增持计划,除了意图规避退市风险,可能存在增持主体实力不足,以及借此炒作股价忽悠投资者的情况。
“大股东或管理层可以左右上市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可能通过掏空上市公司资金来实现增持计划。”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运森表示,拟增持方借此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也向外界传递了积极信号规避退市风险,同时却将相关风险转嫁给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
在相关专家看来,投资者远离ST股将是最优选择。目前,针对投资者炒作ST股等行为,沪深交易所已多次警示风险,并将整治风险公司的投机炒作列为重点专项工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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