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2023年03月31日 07: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3-021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加洁”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股东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开展证券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证券投资授权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控制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设置了专业部门具体运作证券投资业务。公司证券部负责具体运作证券投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审慎进行证券投资。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

6、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投资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单独披露,接受公众投资者的监督。

三、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同时,也存在因为证券投资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公司将通过建立证券投资制度,明确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股东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也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安排。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3-024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5日

至2023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文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孙羽

2、联系电话:0514-87497666

3、传真电话:0514-87276903

4、邮箱:sunyu@perfct.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杭集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3-025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 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倍加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倍加洁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倍加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倍加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倍加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18元(含税),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数为10,000万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00,000.00元,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18.50%。

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没有使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3-011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倍加洁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倍加洁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倍加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倍加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18元(含税),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数为10,000万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00,000.00元,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18.50%。

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张文生先生和丁冀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本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25日召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3-012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三号 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支、片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刷丝、塑料粒子、无纺布等。

1、刷丝

2022年度比2021年度采购均价下降12,333.21元/吨(不含税),降幅约7.85%。

2、塑料粒子

2022年度比2021年度采购均价下降约760.98元/吨(不含税), 降幅约7.46%。

3、无纺布

2022年度比2021年度采购均价下降约335.85 元/吨(不含税),降幅约2.53%。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3-016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加洁”)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倍加洁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4.9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时间范围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被担保人属于并表内的全资子公司,名称分别是: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子母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等条件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4.9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式与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注册资本:5,241.12 万元

经营范围:牙刷、卫生湿巾、湿巾、漱口水、牙线、牙签刷、日用刷、牙膏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妆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注册资本:800万元

经营范围:牙刷、漱口水、牙线、牙签、牙签刷、非金属制品模具、假牙清洁片、口腔喷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牙膏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模具设计、制造、维修;机械零配件加工;塑胶制品、旅游用品(不含专项许可产品)制造、加工;塑胶原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被担保人基本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最终签署的实际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3059 公司简称:倍加洁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倍加洁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益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珠海沄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沄洁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沄舒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管理(含募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税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存货及物流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内部审计管理。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筹集和使用、采购及付款、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资产总额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2023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持续优化现有内部控制流程,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方法,推进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文生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3-022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星口腔”)

● 投资金额:拟对美星口腔增资人民币4,20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为增强美星口腔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满足美星口腔发展的资本金需求,提升融资能力,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对美星口腔增资人民币4,200.00万元,增资后美星口腔注册资本将达到5,00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美星口腔基本情况

名称: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83383537F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经营范围:牙刷、漱口水、牙线、牙签、牙签刷、非金属制品模具、假牙清洁片、口腔喷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牙膏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美星口腔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三)美星口腔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增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美星口腔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融资能力,促进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与布局,但仍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全球市场、国际形势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美星口腔的管控。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3-023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加洁”)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 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简易程序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 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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