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07:17 上海证券报

单位: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1,723,433.43元,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6,293,528,871.37元,2022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4,172,343.43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5,898,856,613.38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2023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近三年(含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情况如下:

单位:元

据上表计算,公司2022年度拟实施分红金额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1.79%,最近三年(含2022年度)累计实施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47.29%,符合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及资本公积、资金现状拟定的,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生存和发展需要。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关联方简称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63,935.17万元为基础,结合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需要,对2023年度全年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238,426万元。具体预计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博源集团及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备注:因公司关联方博源集团、博源实地及嘉瑞酒店下属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在“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及销售产品”类别中予以一一列示,故将以上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以同一关联方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方介绍

(一)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汪子勇

2.注册资本:85,4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庙滩村

4.经营范围:煤炭勘探服务、开采、洗选、加工、运输及销售;煤炭机械设备的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物业、劳务服务;房屋租赁。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75,301.49万元,负债总额640,242.44万元,营业收入769,354.86万元,净利润280,294.43万元。

6.关联关系:蒙大矿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蒙大矿业提供劳务,劳务费按协议结算,蒙大矿业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煤炭皮带运输服务,蒙大矿业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二)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志荣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纬四街以南、经六路以西

4.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批发,煤炭洗选,化工产品批发(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装卸搬运,对外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宿,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肉、禽、蛋、奶批发,餐饮服务,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铁矿石、铜精粉、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2,121.99万元,负债总额102,820.32万元,营业收入217,357.78万元,净利润2,419.06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博源实地母公司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实地地处中蒙口岸,上游拥有稳定的外蒙优质煤炭货源,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煤炭的资质与实力。公司及子公司向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租赁资产,销售红酒、日用小苏打等,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具备按时履约的能力。

(三)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玉萍

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化工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出图、复印;水处理药剂(聚天冬氨酸)的销售以及水煤浆添加剂(木质素磺酸钠)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2,167万元,负债总额126,821万元,营业收入17,593万元,净利润-807万元。

6.关联关系:工程公司为博源集团参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工程公司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及相关药剂产品的资质与实力。

(四)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凡

2.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

4.经营范围: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砌块制造;砖瓦制造;砖瓦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餐饮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通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润滑油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0,844万元,负债总额370,723万元,营业收入75,112万元,净利润-1,151万元。

6.关联关系:嘉瑞酒店为博源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具备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的资质与实力。

(五)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戴连荣

2.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4.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5.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63,570.69万元,负债总额2,080,896.72万元,营业收入1,153,426.93万元,净利润339,544.88万元。

6.关联关系:博源集团为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住宿、培训、餐饮等劳务,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具备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的资质与实力。

博源集团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公司向博源集团支付担保费率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若公司为博源集团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将按照同等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

(六)河南三源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永厚

2.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桐柏县纬四路北侧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3,863.55万元,负债总额51,796.60万元,营业收入5,592万元,净利润-760.67万元。

6.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三源粮油为博源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三源粮油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仓储服务及食用油产品的资质与实力。

(七)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海彦

2.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纳林河工业园区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原料及再生料、建筑材料、节能环保产品、初级农产品批发零售;工业废渣、废料、废气、废水、建筑废料处理。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53.37万元,负债总额401.75万元,营业收入1,254.55万元,净利润263.1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蒙大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蒙大环保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排渣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八)乌审旗纳林河消防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忠义

2.注册资本:3,17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技术培训;抢险救援,组织或参与消防应急演练,防火巡查;消防器材检验及维护;消防技术服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28.95万元,负债总额1,600.23万元,营业收入880.34万元,净利润-12.44万元。

6.关联关系:纳林河消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纳林河消防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消防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九)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阁

2.注册资本:103,239.9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纳林河化工项目区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甲醇、异丁基油、硫磺、液氧、液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02日)。 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化工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服务;硫酸钠(不含危险品)、氯化钠生产及销售;电力供应;电力设备维护;车辆、房屋租赁;中水处理、利用及技术咨询;热力生产及供应;机械设备配件、五金机电、仪器仪表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2,016.73万元,负债总额181,214.34万元,营业收入200,695.16万元,净利润-714,72.12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中煤远兴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中煤远兴生产规模大,产品市场占用率高,具备履约能力。

(十)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高福全

2.注册资本:127,408.73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

4.经营范围:煤炭勘探服务、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煤炭机械设备的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35,891.58万元,负债总额558,414.21万元,营业收入507,964.67万元,净利润161,201.50万元。

6.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任伊化矿业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伊化矿业提供劳务,劳务费按协议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采购、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并提供、接受劳务,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均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发生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2022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意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现行津贴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年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当月起执行。

二、决策程序

上述调整公司董事津贴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了表决。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董事津贴方案,是考虑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水平和地区津贴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的,有助于调动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本次调整董事津贴方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董事津贴方案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本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为兔、刘宝龙、孙朝晖、戴继锋、李永忠、纪玉虎。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世潮、董敏、李要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世潮先生、董敏先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要合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为兔,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乾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宋为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726%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宋为兔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为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刘宝龙,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内蒙古创能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中心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远兴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宝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其妻戴昕持有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5925%的股份,刘宝龙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戴连荣先生侄子,除此之外,刘宝龙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宝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孙朝晖,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伊盟化工总公司总裁专职秘书,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内蒙古伊化学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孙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454%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除此之外,孙朝晖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朝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4.戴继锋,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质检科长、销售部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副经理、经理,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锡林郭勒准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海南融海置业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银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银根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内蒙古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戴继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942%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戴继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侄子,公司董事刘宝龙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除此之外,戴继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戴继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5.李永忠,男,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副站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李永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089%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除此之外,李永忠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永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6.纪玉虎,男,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事业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纪玉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持有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份额337.6万元,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441%的股份,纪玉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24691%的股份,除此之外,纪玉虎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纪玉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世潮,男,1964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包头糖厂、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职务,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现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世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世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董敏,男,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鄂尔多斯集团房地产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董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李要合,男,195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化工工程师。历任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2019年10月已退休。

截至目前,李要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要合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持股比例为60%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股东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拟进行股权转让,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和生投资)拟通过设立并管理的专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受让纳百川持有的银根矿业4.2017%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作为银根矿业股东,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持续关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情况及本次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5楼1503室

4.法定代表人:戴继霞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6日

7.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8.股东持股情况:

9.历史沿革:纳百川系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21年07月06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业务。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11.与公司关联关系:纳百川为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纳百川为公司关联法人。

1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未发现纳百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设立并管理的专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受让相关股权)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1栋2单元5-1号

4.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0年08月05日

7.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为客户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

8.股东持股情况: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10.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方正和生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方正和生投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4.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5.注册资本:27,929.6875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9日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天然碱开采、加工及销售。

8.股东持股情况:

9.历史沿革:银根矿业系经阿拉善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17年8月9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实施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尚未开展天然碱开采、加工及销售业务。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11.与公司关联关系:银根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银根矿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交易标的主要资产及主营业务情况

银根矿业主要资产为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天然碱矿采矿权,于2021年6月9日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529002021066210152074),根据经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天然碱矿总含矿面积42.1平方公里,固体天然碱(122b+333)矿石量10.78亿吨,矿物量(Na2CO3+NaHCO3)7.09亿吨,平均品位65.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12.1一2020),该矿属于大型天然碱矿床。

银根矿业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根化工)规划配套建设780万吨/年纯碱、80万吨/年小苏打项目,项目本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期施工、分期投产”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其中一期产能500万吨/年纯碱、40万吨/年小苏打,预计2023年6月投料试车。

银根矿业于2018年11月30日通过政府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天然碱1-6区普查”探矿权,于2019年3月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延续),共有六个天然碱普查区块,勘查矿种为天然碱,总面积为353.34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至今未发生过变更。

银根矿业于2021年6月9日首次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529002021066210152074),至今未发生过变更。采矿许可证主要内容如下: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矿山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塔木素天然碱矿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天然碱(Na2CO3)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860万吨/年

矿区面积:42.1032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贰拾陆年,自2021年6月9日至2047年6月9日。

银根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银根化工尚未开展天然碱开采、生产、加工业务,过去三年均不存在重大违规开发、环保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形,不存在因上述情形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纳百川和方正和生投资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参考,协商确定银根矿业4.2017%股权转让价款为100,000万元。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1.双方本次交易以银根矿业股权估值为参考,100%股权定价238亿元,较银根矿业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2.47亿元增值353.59%。剔除公司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增资因素,本次交易价格较公司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定价增值幅度达34.73%。结合双方达成的交易定价及增值情况,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银根矿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2022年度现金分红等资本性支出多维因素,为确保公司财务稳健、项目按期建成、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现金流安全,公司拟放弃银根矿业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3.本次股权转让涉及银根矿业4.2017%的股权,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对银根矿业的持股份额及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银根矿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2022年度现金分红等资本性支出多维因素,符合公司财务稳健、项目按期建成、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现金流安全等需要。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市场规则,公平、自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综合考虑了交易定价及增值情况、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银根矿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2022年度现金分红等资本性支出多维因素,符合公司财务稳健、项目按期建成、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现金流安全等需要。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17.22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2022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1)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管理,结合公司运输设备实际使用情况,拟对现有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折旧年限

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运输设备折旧年限8年-12年。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折旧年限

变更后,公司固定资产/运输设备折旧年限5年-10年。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管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运输设备实际使用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拟对现有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2022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永峰先生、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且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永峰,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公司运营部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高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3878%的股份,除此之外,高永峰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永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高志成,男,1980年2月出生,中专学历。历任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内蒙古博源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算主管。

截至目前,高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高志成先生持有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份额31.8万元,鄂尔多斯市纳新资产运营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441%的股份,高志成先生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512%的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监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志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拟将董事会人数由12人调整为9人,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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