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年03月31日 04:3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门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并只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现金管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697,613.0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431,261.89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000,0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9.8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兼顾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公司亦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银行可能提出的要求,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项下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等),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以其相应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及与之配套的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运营情况良好。上述授信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同时本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3、独立董事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6号)文件批复,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9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3,900,000.00元,扣除含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977,175.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922,82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92,660,952.61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96,272,956.19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192,782,180.58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490,775.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分别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开发区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县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492,660,952.61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96,272,956.19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全部完成。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情况如下: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 本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投入资金,由于本公司未公开披露各期末时点的承诺投入金额,因此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额列示。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

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农业”);公司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22,979.50万元)的比例为0.80%;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次审议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总共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22,979.50万元)的比例为12.20%;。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提供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2023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二)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

为支持公司客户发展,实现与公司的互惠互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及期限为: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保证担保,如出现客户违约情况,公司将面临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赔偿风险、诉讼风险等造成损失的风险。为了防止或减少前述风险的发生,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如下:

1、公司已制定了较详细的客户资质评估流程:销售部门收集客户资料、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客户资质、优良资质的客户资料提交给公司审核、审核合格后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业务人员定期走访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变化情况,为每个担保签约客户建立风险跟踪表。经过多年的业务运营经验的积累,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防范体系,能够严格控制担保的风险。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邦基农业

名称: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法定代表人:高逢章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12-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兽药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邦基农业主要财务数据:

(二)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

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养殖场(户),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根据2023年度业务和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及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具体担保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并组织实施相关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可较好缓解下游经销商或养殖场(户)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被担保的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22,979.50万元)的比例为0.80%,全部为对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的担保。本次审议的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共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0%。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而承担损失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被担保方逾期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为1,302.94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回代偿金额716.04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1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

至2023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王由成、朱俊波、淄博邦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13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7860087

邮箱:bangjikeji@bangjikeji.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参加会议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朱俊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照《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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