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04:32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19 公司简称:耀皮玻璃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74,580.35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78%。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国内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对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但随着国家各项政策的实施,经济运行也在逐步回升中。

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奋力拼搏,爬坡过坎,坚定科技创新、攻坚落地重大项目,成功实施战略投资收购,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克服多重困难,多个重大项目攻坚落地

成功完成天津日板和桂林汽玻收购,助力汽玻业务快速实现做大做强。随着大连艾杰旭项目顺利完成合同签署,将进一步增强公司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技术实力。建设完工的江门工玻二期项目主打超长、超厚、曲面、四银等差异化产品,提升了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竞争实力。自主设计研发大型超宽、超长钢化玻璃设备,发展全景大天窗生产的武汉汽玻二期项目顺利开工,为后续进入军车业务打下了基础。开工建设的家电玻璃项目建成后将结合公司在线镀膜玻璃,开发高端冷链市场,实现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战略。常熟浮法玻璃一线成功转产超白玻璃并开发超白在线镀膜、天津浮法玻璃二线成功试制一系列超黑玻璃等产品,成为国内少数能生产超黑玻璃的产线,夯实了公司未来发展的竞争力。

2.浮法玻璃板块积极开发差异化产品

面对原片玻璃价量下跌、原燃料持续上涨等严峻的市场环境,浮法业务板块危中寻机,坚持“差异化路线”不动摇,积极采取各项应对措施,充分发挥两地四线专业化生产模式,优先排产高附加值产品。为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市场,生产技术团队精心筹备、潜心研发,成功生产2mm超白玻璃;差异化优势产品超黑玻璃成功试制,在未来全景天窗领域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持续开发销售在线镀膜高附加值产品,并成功生产2.8mm在线Low-E镀膜产品出口日本;积极开发超白在线镀膜玻璃,与建筑加工玻璃生产形成上下游结合,助力公司2023年扩大超白产品的推广与销售。

3.建筑加工玻璃板块强练内功,紧抓市场

面对地产行业债务危机、需求不足、房地产行业内外“全局洗牌”的严峻挑战,建筑加工玻璃板块各基地不断出新招、实招、硬招,一方面坚持练内功,优化生产管理,通过填平补齐瓶颈工序设备提高自动化程度,建设厂房屋顶光伏发电节能降耗等多渠道持续开展提高生产效率和降本增效工作。另一方面坚定差异化战略路线,大力推行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综合毛利率显著提升;做深做细销售策略,借助公司在特殊玻璃产品的技术及价格优势推广品牌形象,重点提高弯钢、双曲、超白中空、防火防弹玻璃、BIPV光伏发电玻璃、ECO保温镀膜玻璃、超大玻璃等市场份额,承接了上海浦开张家浜项目、阿里巴巴江苏总部大楼、杭州台泥项目、临港南大项目、中交集团上海总部、湖州太阳酒店、上海潘文路科创中心、广州三馆合一、广州国际航运大厦、深圳光明华强产业园、深圳光明明晟科技大厦、成都独角兽岛园区、Seiko-Oakridge、加拿大SENAKW PROJECT项目、澳洲New Footscray Hospital等一系列项目。

4.汽车玻璃板块完善科研体系,做精产品

汽车行业受全球芯片持续短缺、夏季高温限电等不利因素的冲击,上半年主机厂拉动量下滑,汽玻板块经营增长受到较大限制,随着第三季度汽车行业开始恢复元气,汽玻板块看准市场回弹机遇,顽强重启、抢抓订单,超额完成全年新增订单的目标任务,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在战略上,以技术创新引领发展,做精玻璃产品,研发项目128个,研发产品296个,量产项目75个,启动项目62个,分别涵盖各大传统汽车厂及新能源车企;随着与皮尔金顿的合作深入,通过科研组织体系对技术、商务的支持,带领汽玻加速进入宝马、奔驰、奥迪高端车市场。在客户端,汽玻在软硬件和规模上得到了飞跃发展,产业链一体化、柔性制造带来了成本优势,宝马、江淮大众、英纳法等成为汽玻的客户;汽玻积极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新能源客户,比亚迪注塑天窗产销量实现较大增长。

5.耀皮玻璃研究院创新产品,实现产业引领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降耗的政策指引,耀皮玻璃研究院确立以“绿色建材”为主题,将研发资源更充分地服务于生产,逐步实现“产业一体化”、“产品差异化”及“融合发展”战略,在浮法、加工、汽玻、特玻四个产业发展方向上集中精力,以创新产品实现产业引领。技术团队专注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超低能耗Low-E中空玻璃、光伏天窗玻璃、汽车用光电调控玻璃、无框车门系统、军用特种车辆用防弹玻璃等一系列产品的技术创新与研发,使产品达到更优异效果,满足市场日新月异的发展需求。在项目方面,成功获得了“中国船级社(CCS)”的认证证书,成为了“船用产品”市场上为数不多的“高端玻璃总成产品”供应商,船用玻璃总成产品逐步形成系列化。此外,研究院加强对各加工基地的技术支持,强化技术和销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提升一线人员技术水平。

6.统筹资金管理,保障稳定运营

2022年公司编制滚动的资金计划,统筹安排资金,确保资金链安全,并积极开拓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平均融资成本下降。同时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资金的基础上,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及时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创新

公司通过市场化选聘和内部竞聘上岗等方式储备和培养年轻优秀人才,充实公司管理和专业技术关键岗位,通过轮岗、挂职锻炼、岗位带教、内外部个性化定制培训等方式进行培养,提升各层级人才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公司针对不同岗位采用不同的考核激励办法,通过薪酬激励体制的不断完善吸引和留住人才。同时,公司积极鼓励员工进行新产品开发、撰写申请专利,积极推进新技术改造等降本增效创新方案,对于成果显著的生产降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合理化建议,予以特别奖励,形成全集团重视技术、重视创新的氛围。

2.2、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建筑加工玻璃、汽车加工玻璃。

浮法玻璃业务:公司拥有天津、常熟两个生产基地,年产约70万吨各种高品质浮法玻璃原片,包括4条先进技术的浮法玻璃生产线,主要产品包括高品质汽车玻璃、在线硬镀膜低辐射玻璃、超白玻璃等原片系列。此外,公司还有2条特种玻璃生产线,主要生产高技术产业玻璃、超薄光伏玻璃、高品质压花玻璃、航空玻璃、高硼硅防火玻璃等高端玻璃产品。公司将依托耀皮研究院继续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加快进口替代的步伐,进一步孵化发展特种玻璃板块。

建筑加工玻璃业务:公司拥有上海、天津、江门和重庆四个生产基地,是高品质工程建筑玻璃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离线低辐射镀膜、节能中空、安全夹层、彩釉等各种高性能、节能环保建筑加工玻璃,目前,公司中空玻璃年产能约850万平方米,镀膜玻璃年产能约1,450万平米。产品质量和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被广泛应用于北京中国尊、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中心大厦、北京大兴机场、上海浦东机场、香港环球贸易广场、武汉恒隆广场、兰州鸿运金茂广场、青岛国际啤酒城、烟台八角湾、日本东京天空树、新加坡金莎酒店、科威特哈马拉大厦、俄罗斯联邦大厦、韩国乐天大厦、埃及CBD标志塔等全球地标性节能环保建筑。

汽车加工玻璃业务:公司拥有上海、仪征、武汉、常熟、天津(2个)、桂林七个生产基地,主要从事OEM汽车玻璃和修配玻璃的总成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各类汽车的前挡、后挡、车门、天窗等玻璃,已成为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上汽乘用、广州广汽、比亚迪、奔驰、中国一汽等国内、国际知名汽车厂家的优秀供应商。

2.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发展战略和“差异化”产品竞争战略,构建统一的采购、研发、管理信息平台;以事业部形式实施生产、运营、销售的管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不利影响,浮法玻璃业务板块主要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成本不断攀升,玻璃原片价格持续下降,盈利空间双向挤压;同时下游房地产、汽车产业需求不足,加工玻璃业务板块产销量下降,公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但是,公司坚持既定发展战略,奋力拼搏,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树立产品品牌,以研发推动产品升级,以服务推进产品增值,以规范管理为保障,确保生产安全运营。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8.47亿元,比年初增加9.25%;总负债34.09亿元,比年初增加25.00%;资产负债率43.44%,较年初增加5.48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75亿元,较年初减少0.60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7亿元,同比减少20.09%。

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0%,实现利润总额3,3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5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619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殷俊先生主持,8名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监事长与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请见刊登在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2023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见2023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请见刊登在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请见刊登在2023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殷俊先生、沙海祥先生、刘澎先生、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回避表决。

请见刊登在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建设的议案

本议案是公司控股孙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生产线技改升级的需要,对生产线的填平补齐项目,完成后,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能,提升产品附加值,改善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

(1)关于天津日板钢化新切断线项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日板”)决定投资1100万元人民币对钢化切断线进行技改升级,更新切断线并与印刷、钢化炉连线生产。技改完成后,该生产线能生产后档、天窗尺寸的玻璃,具备打孔功能,提升速度,并增加自动检验设备,识别切断后玻璃的主要缺陷,实现玻璃缺陷在线检验。本技改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投产。本项目利润来源于连线生产后效率提升带来的人工成本节约以及产品能耗单耗的降低,同时人员搬运操作减少及设备能力提升带来的成品率改善和物料消耗的降低等。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天津汽玻镀膜天窗玻璃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汽玻”)决定投资880万元人民币对镀膜天窗玻璃产线配置烧结炉专用的预处理生产线,主要用于镀膜玻璃烧结前的处理,为现有生产线的配套补充,提升高端镀膜玻璃、夹层镀膜玻璃、大天窗项目的产能发挥。本技改项目预计2024年5月投入运行,新增该预处理生产线后,预计可带来每年约20万片的前挡产量提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天津汽玻建设全景大天窗PU包边项目的议案

天津汽玻决定投资1600万元人民币建设一条全景大天窗PU包边生产线,填补全景大天窗PU包边生产线在北方市场空白。该生产线设计产能为包边总成天窗玻璃25万片/年,同时依托天津工玻现有三银镀膜生产线及工艺技术的优势,开发生产节能型的天窗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本技改项目计划2024年12月投产。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武汉汽玻压制线项目增补设备的议案

目前汽车主机厂对镀膜玻璃产品需求越来越多,镀膜玻璃已成为现在汽车玻璃的主要发展趋势。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汽玻新建二期压制生产线的议案》,该生产线预计2023年5月连线生产。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汽玻”)二期压制线设计的预算中不包括除膜设备和除膜连线设备,同时,由于新压制线设备的增加,还需对冷却塔、纯水、空压机等进行扩容来保证设备产能更大发挥。因此,武汉汽玻决定追加1216万元人民币增补所缺设备来充分发挥二期压制生产线的最大效率。本增补设备项目计划2023年12月投产,项目完工后,产品结构由生产各类规格的夹层大前风档玻璃扩大到生产镀膜前档玻璃、镀膜大天窗、半钢化镀膜天窗前档、天窗及相应镀膜产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子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1)关于天津汽玻建设压制二线项目的议案

天津汽玻决定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新建二期夹层压制生产线,项目分两年投资,产品定位于节能环保,聚焦于全景大天窗、镀膜天窗、大尺寸镀膜前挡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从而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产能提升。项目设计最大产能80万片/年,计划于2024年12月投产。经财务测算,预计项目内部投资收益率IRR为18.52%,静态投资回收期4.9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武汉汽玻配套特种车辆防弹玻璃项目的议案

武汉汽玻对特种车辆防弹玻璃经过一年半的研发,在产品上,完成了产品防护等级的测试,在体系上,通过了客户的军车产品潜在供应商评审,入围候选人名单,防弹玻璃研发将从前瞻性进入客户定点和产业化阶段。

武汉汽玻决定投资3417万元人民币建设一条复合防弹玻璃生产线,主要生产特种装备防弹、防冲击波军车玻璃。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能1万套。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开始试生产。经财务测算,预计项目内部投资收益率IRR为26.99%,静态投资回收期4.06年。

公司具有生产建筑用防弹玻璃的技术能力和实践项目,本次项目是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能力,将防弹复合玻璃应用在装甲车的尝试,从而实现产品差异化战略,是工玻与汽玻协同融合战略的实践。也是公司顺应市场形势,主动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毛利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实践,将成为汽玻业务的利润新亮点,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特种玻璃开发奠定基础。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3、4、6、7、8、9、10、11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陈宗来先生主持,3名监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题: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现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的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充分考虑了公司相关资产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用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未发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支付其相应报酬之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历年生产经营和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陈宗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建设的议案

(1)关于天津日板钢化新切断线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日板”)拟投资1100 万元人民币对钢化切断线进行技改升级,更新切断线并与印刷、钢化炉连线生产之项目,在技改完成后,能生产后档、天窗尺寸的玻璃,具备打孔功能,提升速度,并增加自动检验设备,识别切断后玻璃的主要缺陷,实现玻璃缺陷在线检验。本技改项目把钢化线打造成高效、实用且具备先进技术的现代化生产线,最大化降低制造成本和生产过程中的周转风险,有效提高钢化玻璃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开发高端客户市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天津汽玻镀膜天窗玻璃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汽玻”)拟投资880万元人民币对镀膜天窗玻璃产线配置烧结炉专用的预处理生产线之项目,是对现有生产线的配套补充,主要用于高端镀膜玻璃、夹层镀膜玻璃、大天窗项目的产能发挥。通过生产线的填平补齐,有利于天津汽玻产品结构的转型,提升竞争能力,有利于节能玻璃市场的开拓,符合天津汽玻中长期战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天津汽玻建设全景大天窗PU包边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津汽玻拟投资1600万元人民币建设一条全景大天窗PU包边生产线之项目,既可调整天津汽玻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盈利能力,又可通过集团内上下游协同,促进天津耀皮浮法玻璃一线的隐私玻璃生产和销售,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战略。也填补了全景大天窗PU包边生产线在北方市场空白,完善产业布局,有利于进一步开拓东北、华北市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武汉汽玻压制线项目增补设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武汉汽玻拟投资1216万元人民币对二期压制生产线增补设备之项目是依据目前市场上镀膜玻璃已成为汽车玻璃的主要发展趋势,通过除膜设备和除膜连线设备等设施增补后,可以使二期压制生产线产能得到更好发挥,获得最大效率。项目完工后,产品结构由生产各类规格的夹层大前风档玻璃进一步扩大到镀膜前档玻璃、镀膜大天窗、半钢化镀膜天窗前档、天窗及相应镀膜产品等,有利于华中玻璃生产基地的综合实力提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子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1)关于天津汽玻建设压制二线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津汽玻拟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新建二期夹层压制生产线之项目,产品定位节能环保,聚焦于全景大天窗、镀膜天窗、大尺寸镀膜前挡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有利于天津汽玻的产能倍增、产品结构升级,进一步扩大在北方市场的占有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武汉汽玻配套特种车辆防弹玻璃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武汉汽玻拟投资3417万元人民币建设一条复合防弹玻璃生产线,主要生产特种装备防弹、防冲击波军车玻璃。该项目是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能力,将防弹复合玻璃应用在装甲车的尝试,从而实现产品差异化战略;也是公司顺应市场形势,主动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毛利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实践,将成为汽玻业务的利润新亮点,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特种玻璃开发奠定基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5、6、7、8、9、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3-015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3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4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耀皮玻璃同行业客户共4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戎凯宇,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熊洋,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郝世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公司聘请为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含税)。由于2022年9月,公司完成收购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合并范围新增了两家子公司,因此,2022年度实际发生审计费用190万元(含税)。

提议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1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8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事先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公司拟续聘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相关资料,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聘用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聘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规要求。我们未发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工作人员在2022年度的审计中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审计工作量匹配,合规合理。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的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其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支付其相应的报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为190万元(含税),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3-016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人民币2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按照《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与关联方形成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殷俊先生、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沙海祥先生、刘澎先生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采购销售、技术服务和设备采购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公允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程序规范,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人民币2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0%,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以下简称“NSG UK”)根据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注册成立,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公司注册处注册,注册号为05584873,注册办事处位于European Technical Centre Hall Lane, Lathom, Nr. Ormskirk, Lancashire, L40 5UF, the United Kingdom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2005年10月6日,注册资本为426,962,272.30英镑,董事/法定代表人为Iain Michael Smith,主要业务为玻璃制造与销售。持有本公司13.26%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本公司形成关联方。

截止2022年3月31日,NSG UK总资产为 46.19亿英镑,净资产为21.85亿英镑,营业收入 28.51亿英镑,归属于股东的利润为200万英镑(经审计)。

NSG UK是全球最大的玻璃生产集团之一,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持续性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具有持续性,未发生过不支付商品货款的情况。

2、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材”)成立于1993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殷俊,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北京东路240号,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588号,经营范围为投资入股控股,兴办经济实体,建筑材料、建材设备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从事建筑装饰工程和技术开发转让业务,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及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213900,实际控制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建材资产总额为1,320,716万元,净资产为634,935万元,营业收入644,336万元,净利润1,531万元(未经审计)。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83%股权,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上海建材依法存续、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账,未发生过不支付商品货款的情况。

三、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自愿、客观公正、价格公允为原则。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参照同类业务当时、当地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其收入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3-017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2,3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2023年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公司获得的融资金额可用于统借统还。

以上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范围内不限于使用资产抵押、质押、保证或信用等方式申请综合授信。

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从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所需,系正常经营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3-018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2年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本次变更前后执行的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符合该项会计处理的主要业务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16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规定所做的变更,能够更为清晰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3-013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5元(含税)人民币

● 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5元(含税)人民币,B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相当于0.005元(含税)人民币的等额美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186,164.85元人民币,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886,627,971.94元人民币,扣除2021年度现金分红32,722,062.42元人民币,2022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869,092,074.37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储备资金及战略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74,580.35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78%。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须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3-014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2022年末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4,616,857.80元,具体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对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本年度冲回坏账损失7,126,779.27元 ,其中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8,306,690.99元(其中13,558,329.68元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转入),冲回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13,524,958.09元(其中13,558,329.68元转出至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冲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1,908,512.17元。主要原因为:

1、因票据出票人2022年到期未履约而将相关商业承兑汇票转至应收账款,同时将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坏账准备转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558,329.68元,上述票据最终偿付资金主要来源于恒大集团。

2、2022年度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联营公司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35% 的股权及债权,并收到相关款项,故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089,114.66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数量繁多、长期积压备品备件,按照存货类别外,其余存货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算存货减值。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存货中一部分库存商品存在收入与成本倒挂情况,将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减值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本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1,743,637.07元。主要原因为浮法玻璃板块主要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成本不断攀升,同时玻璃原片价格持续下降;汽车加工玻璃板块下游产业拉动不足,期末库存增加,叠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拟计提的减值准备已经公司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可以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在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的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充分考虑了公司相关资产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公司 2022年度利润总额44,616,857.80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与相关方保持及时沟通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通过财产保全、法律诉讼等途径尽最大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关注市场和行业情况,加强对存货管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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