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3年03月31日 04: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上述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为9.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8.8亿元或等值外币。

● 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498.80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6.24%。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上述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为9.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占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83%。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述公司为境外所属控股子公司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提供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年度额度中包含拟向其提供8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性担保。

上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的预计。担保方对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在上述担保预计的范围之内,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开展日常业务,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上述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方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该公司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8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47%,全部为对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被担保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经营数据均为已经审计数据。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各合作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其他资金周转需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株洲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约为人民币231.40亿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具体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的实际授信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0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末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度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单项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约合人民币5,963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以下简称“新材德国(博戈)”),受俄乌冲突的影响,原材料、能源价格及运输成本大幅上涨,2022年新材德国(博戈)经营持续承压,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基于自身未来经营情况预测,新材德国(博戈)管理层判断固定资产存在减值风险。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一资产减值》、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新材德国(博戈)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当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时,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司将新材德国(博戈)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即新材德国(博戈)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划分与以前年度一致。

经资产减值测试,新材德国(博戈)资产组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为30,202.10万欧元,小于账面经营性净资产30,902.10万欧元,固定资产发生减值700万欧元,除固定资产外,其余各项资产未发生减值。具体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欧元

(二)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哈电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风能”)为本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并签订了多份销售合同,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生产和交付货物,履行相关合同义务。2022年,哈电风能开始出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兑付,部分货款到期未支付的情形,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于2022年10月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同步向法院提起了财产保全申请,对哈电风能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财产保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哈电风能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13,182.3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对金融工具减值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对哈电风能偿还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基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及哈电风能目前资金、资产状况,对该等应收账款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000.00万元。

三、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材德国(博戈)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前净值为19,199.65万欧元,本次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0.00万欧元直接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约3,307.6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0万元直接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人民币850.0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将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共计约4,157.6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的11.66%。

四、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0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204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胡宇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杨荣华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07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我们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08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09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事项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0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预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1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风险和可行性进行了客观、合理的分析,监事会同意该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3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2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刘建勋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刘建勋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彭华文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刘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预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3,488.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54.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6.51%。公司2023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8,377,750.52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管理者年薪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者年薪管理办法》,确定了公司管理者2022年度的年薪,具体数额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09号公告。

关联董事刘建勋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0号公告。

关联董事刘建勋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刘建勋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刘建勋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231.40亿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合并范围内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9.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刘建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李略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的董事将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止。辞职后,刘建勋先生和李略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勋先生和李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刘建勋先生和李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提名胡海平先生和冯晋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胡海平先生和冯晋春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审核。(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贺守华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已满6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的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止。辞职后,贺守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贺守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提名田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田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审核。(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3-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七、八、十三、十四、十五、十八、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胡海平,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铁道部株洲车辆厂工程师、产品开发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冯晋春,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太原机车车辆厂财务科见习生、会计员、财务处助理会计师、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中国北车集团公司(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处处长、财务与资本运营中心副主任、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等职。现任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田明,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碳纤维及功能高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工程实验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通过实际控制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转呈关于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的请示材料。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9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审核及批复精神,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股权激励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3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可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六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六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10号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5、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事项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6、以上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2-021号公告、临2020-018号公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增的议案》,对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预计额进行了调增。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2-076号公告。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预计额及实际发生额分项情况如下:

1、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2、与中车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联营、合营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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