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04:31 上海证券报

成渝私募基金公司:本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本公司直接持有其50%股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道成渝投资公司持有其50%股份)持有其100%股份,原名“成都成渝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1,353.22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1,047.68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32.79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440.55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194.31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226.14万元)。

2022年1月25日,蜀道成渝投资公司自原股东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取得50%股权,公司更名为四川成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成渝融资租赁公司:截至2022年10月30日,本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本公司直接持有其44.95%股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成香港公司持有其25.05%股份)持有其70%股份(股权转让情况请参阅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并范围变化”部分),2022年10月31日,成渝租赁公司完成交割,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要从事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等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5,453.53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67,522.16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4,027.40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2,966.14万元)。

2. 主要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机场高速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5%的权益,主要负责机场高速的经营及管理。机场高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7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29,505.43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27,248.31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9,277.70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4,343.90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3,791.78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6,857.38万元)。

众信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道成渝投资公司(原“蜀海公司”)持有其40%的权益,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和投资咨询。众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7,376.08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2,115.36万元;于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017.19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1,280.69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821.81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414.19万元)。

成渝发展基金:本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本公司直接持有其49.18%股份,众信公司持有其1.64%股份)持有其49.836%的权益,主要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成渝发展基金为有限合伙企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人民币25,510.28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25,098.49万元;于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1,914.50万元(上年度:约人民币2,083.07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行业竞争格局

1988年,中国大陆第一条高速公路一一沪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中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从此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经过30余年的发展,我国高速公路行业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高速公路行业竞争格局也在发生变化。一方面,伴随高速公路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高速公路企业也在此历史性机遇中迅速成长,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来看,由于高速公路经营仍具有一定的垄断性,高速公路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为企业获取项目能力的竞争,其中,一批起步早、资质优、管理顺的高速公路公司已脱颖而出,并从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上市公司。另一方面,随着公路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以前靠投资与需求相结合就能实现快速增长的模式已不可持续,在绿色发展、生态发展成为行业当前主要发展方向的背景下,高速公路行业发展需要面临的诸如环境保护、土地综合利用、资源有效供给等硬性约束明显增强,加之受企业筹集低成本资金难度的加大、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的日新月异、高速公路建设及维护成本的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行业发展面临诸多竞争和挑战。

2. 行业发展趋势

本集团行业发展趋势可参阅四川成渝2022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长报告书”之“前景及策略”部分。本集团主要行业优势以及行业地位的相关信息请参阅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部分。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市场环境,集团承顶压力、攻坚克难,坚持“聚焦高速公路和绿色能源主责主业”的核心思路,夯实优势产业竞争力,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助力国企改革纵深推进,全面促进“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地实施。

2023年,集团将上下凝心聚力、迎难而上、拼搏奋进,聚焦赋能高速公路及绿色能源两大主责主业板块,持续强化经营管理,推动基础设施智能化建造、产业项目数字化转型、管理模式信息化升级,筑牢优势产业基石,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业绩水平回暖,推进“十四五”平稳落地实施。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以下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年度经营目标

基于对2023年经营形势、政策环境及企业自身发展状况的分析判断,集团经初步测算,设定2023年度营业收入争取达到人民币117.71亿元。收益目标的实现与否与集团未来的实际经营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本经营目标乃公司管理层基于对2023年集团享有稳定有利的外部环境预期下所作预测,而非根据任何已由公司审计师审阅或审核的数据或资料作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业务发展计划

本集团业务发展计划详请参阅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业务发展计划”。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企业面临的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本集团主要从事收费公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近几年,随着集团业务的快速发展和规模上升,所面临的风险亦随之增大,主要包括政策、市场、财务及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风险,主动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事项进行识别、评估及应对,建立和完善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

1. 政策风险

(2)风险状况/分析:

收费政策的调整

本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收费公路经营及投资。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高速公路公司本身没有收费标准的自主定价权,其所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确定与调整须报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如若经营环境、物价水平及经营成本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高速公路公司可以提出收费标准调整申请,但不能保证申请能及时获得批准。此外,如果政府出台新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高速公路公司须按规定执行,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其经营效益的稳定。

经营期限的限制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标准审查批准。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根据四川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集团辖下现有路产诸如成渝高速、成雅高速、城北出口高速、成乐高速、成仁高速、遂西高速、遂广高速的收费经营期分别截至2027年、2029年、2024年、2029年、2042年、2046年、2046年为止。因此,倘若集团现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而公司又无其他新建或收购的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及时补充,将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收费方式的调整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正式启用,高速公路收费模式的重大调整对公司收费公路管理水平带来了新的挑战。首先,新的收费系统启用之初,在实际运转过程中存在部分技术性和操作性问题,考验公司的设备设施性能以及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其次,由于电子收费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人工收费,公司将面临大量收费人员转岗安置的问题。

(2)管理/应对措施:

对于政策风险,一方面公司要主动作为,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获得政府支持和社会理解;另一方面,更要强化企业自身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为此,本公司以“资源整合、资产运营、科技赋能”为抓手,夯实高速公路核心主业支撑地位,促进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的持续增长。本着积极、审慎的原则,充分运用自身管理和技术等资源优势,积极研究和尝试与收费公路行业和公司核心业务能力相关的产业与业务。

2. 市场风险

(1)风险状况/分析:

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路运输量和周转量与国内GDP高度相关。就高速公路而言,宏观经济波动将导致经济活动对运力要求的变化,即公路交通流量、收费总量的变化,从而直接影响高速公路公司的经营业绩。虽然中国经济平稳发展的长期趋势不会改变,但目前经济环境的压力亦不容忽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运行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亦将对中国经济构成隐忧和挑战,这些因素将给集团收费公路项目的运营带来不确定性。

路网变化风险

为加快四川省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及构建完善的城市交通,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将适时修改和完善区域公路路网的规划和设计,通过新建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通道等措施打造日益完善和便捷的公路路网。

根据《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全省高速公路总规模将达2万公里(含扩容复线600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8,500公里,省级高速公路1.15万公里,另规划设置远期展望线1,700公里。“十四五”期间,四川继续加快出川大通道、城市群通道建设,推动高速公路向民族地区延伸,推进重要通道交通繁忙路段扩容改造,规划实施后,到2035年,将形成“主轴高效直连、两翼顺畅通达、三带密切联系、三州便捷连通”的省域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规划密度将提升至4.11公里/百平方公里,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以及短期分流和长期网络效应产生的增量刺激,都对集团辖下高速公路带来不同程度的正面或负面影响。

(2)管理/应对措施:

针对市场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以及公司路产所在地的区域经济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力所能及地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公司将与政府和同行企业加强沟通,及时了解路网规划、项目建设进度和后续调整方案等信息,提前做好路网研究和分析,准确把握交通流量变化趋势,同时以提升路网服务质量、加大稽查力度等方式积极引流,以保障公司经营及发展战略决策的准确性。

3. 财务风险

(1)风险状况/分析:

潜在的税务风险

公司面临的潜在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公司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公司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融资风险

随着公司投资项目的增加,投资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公司对外融资需求逐步变大。当前货币政策下,境内商业银行贷款成本相对较高,且受限于银行对放贷规模和投资方向的控制。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自身作为A+H股上市公司的优势,公司持续探索构建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模式,从而实现资金成本和融资结构的尽量优化。同时,尝试新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不可避免会涉及大量之前所不熟悉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倘若了解和掌握不够,公司可能承受相关风险。

(2)管理/应对措施:

针对潜在的税务风险,公司对此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税务风险防范措施,一是加强税收法规、政策的学习,主动取得税务征收、稽查机关的业务指导;二是聘请税务代理和咨询服务机构为公司的税务工作提供咨询意见;三是针对潜在的税务风险点设计控制措施,并加强对税收业务岗位工作的流程检查和控制。针对融资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引导其不断学习成长;二是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长期稳定合作确保互利互赢;三是必要时引进中介机构为公司的融资决策和融资方案的实施提供专业意见。

4. 管理风险

(1)风险状况/分析:

日常运营风险及自然灾害风险

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需要定期对道路进行日常养护,以保证良好的通行环境。如果需要维修的范围较大、维修时间较长,则会影响车流量;在经营过程中,如遇洪涝、塌方、地震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高速公路极有可能造成严重损坏并导致一定时期内无法正常使用;如遇浓雾、严重冰雪天气,高速公路将会局部甚至全部短时间关闭;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堵车、通行能力减弱和路桥损坏。这些情况的出现将直接导致通行费收入减少、维修成本增加,影响高速公路公司的经营。

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风险

高速公路行业的特点是投资大、回收期长,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因此项目投资策略和决策是决定公司资产质量和收益水平的关键因素。集团定期对投资策略进行检讨和调整,并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量预测及估值报告等外部专业报告,以尽量提升项目评价质量,但是由于外部环境复杂多变,若项目主要假设条件或基础数据发生变化等,都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实际效果不能达到预期。

(2)管理/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管理风险,公司已经并将继续从以下各方面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加强对道路的预防性养护维修工作,并合理安排工程实施方案;有效发挥交通执法、高速交警、公司路产管护的综合管理手段,加强特殊天气下的上路巡查制度,力保路况良好和通行安全、顺畅;大力开展对优质项目的收集、研究、论证及储备工作,适时调整项目投资策略,为集团创造更多的可持续发展增长点;此外,积极探索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合作;同时,在集团内部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集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企业的执行效率和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3-010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2人,实到12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甘勇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2,157,703.79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492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062,719,736.83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0元(含税)。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二〇二二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独立董事二〇二二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外二〇二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环境、社会与管治事宜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二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三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〇二二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2万元整(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整),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整,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46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会

议上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二〇二三年度境内审计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境外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二三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境外审计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间接融资及开具保函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按照优化资本结构的要求,根据资金综合成本、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申请日最近一期审计后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的间接融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银团贷款除外),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资管计划等。批准本公司根据项目投资及融资需要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本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股利派发授权代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委任姚建成先生为本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中银信托”)股利派发的授权代表。负责按照本公司与中银信托签署的《代理协议》第13.1条之约定开展向中银信托发出指示、指引、决定、通知、同意或批准等具体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邱竹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聘任邱竹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邱竹女士的个人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九)、(十一)、(十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邱竹女士,34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财务管理专业/金融学专业双学士本科毕业,中级经济师。曾任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3-01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二楼223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6人,实到6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茂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查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2,157,703.79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492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062,719,736.83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0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和股东的相关意见等。因此监事会审查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查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查通过了《关于境内外二〇二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 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查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查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查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二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查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三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查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监事认真研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二〇二三年度境内审计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查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监事认真研究,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境外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查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及确认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3-012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境内审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军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8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董秦川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立华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2022年度报酬为 160万元(包含年度审计费用 82万元、中期审阅费用 48 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由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确定,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评价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境内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三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境内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境内审计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三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并同意将本事项提呈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 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3-014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

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息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2022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2,157,703.79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492元,较2021年减少59.21%。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062,719,736.83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如下:

(一)提取公积金

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06,271,973.68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18,815,921.05元。

(二)现金股息分配方案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062,719,736.83元,按40%的比例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637,631,842.10元,按本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3,058,060,000股计算,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05,806,00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7.96%,约占当年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12%,约占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25%,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呈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在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时,董事会认真研究和讨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股东相关意见、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该议案还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2022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0元(含税),并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2009年7月A股上市后,自2009年度至2021年度连续进行了现金分红。2012年8月,公司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要求,于《公司章程》中就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修订,依法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公司于《公司章程》中就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并获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于《公司章程》中拟定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该议案于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和股东的相关意见等。因此监事会审查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3-015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甘勇义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及网络方式,统称“与会股东”)合共持有757,866,820股股份,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83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建成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蓉城二绕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由于该议案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故该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佳妮律师、尤唯玉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3-013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准则解释”),本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16号准则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6号准则解释一是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应当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二是明确了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三是明确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最新印发的16号准则解释规定,初始确认时由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产生相同金额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公司将在2023年进行相应调整。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公司目前并未发行永续债等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暂无影响。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公司目前并未发生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暂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及确认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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