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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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04:33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88 公司简称:光大证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787,639股,拟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968,265,404.19元。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2年,国际形势复杂严峻,俄乌冲突、美联储加息深刻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我国经济恢复也因此遭遇了历史罕见的阶段性波折。得益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科学部署,我国经济发展继续呈现引领全球的强大韧性、潜力和活力。

党的二十大强调,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证监会全面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理念,引导中介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持续推进,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个人养老金办法及投资公募细则、公募持牌新规等依次落地,全面注册制蓄势待发,科创板做市开始试点,北交所两融和混合做市规则相继推出,多层次市场体系继续优化完善,对外双向开放的大门进一步拓宽。投资者机构化趋势不改,财富管理转型继续提速,监管进一步趋严,中介机构责任显著加大。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22年,全行业140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9.73亿元,实现净利润1,423.01亿元。截至2022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11.06万亿元,净资产为2.79万亿元。全年,证券公司代理客户证券交易额733.25万亿元,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保有规模2.75万亿元,受托管理客户资产规模9.76万亿,服务实体经济实现直接融资5.92万亿元,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积极贡献力量。证券公司通过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REITs等实现融资4.54万亿元,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绿色发展、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注:行业数据均为沪深交易所、Wind 资讯、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公开披露数据。

2.2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财富管理业务集群:向零售客户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代客户持有现金赚取利息收入,及代销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从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式购回交易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赚取利息收入。

企业融资业务集群:为企业客户、政府客户提供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并购融资、新三板与结构融资、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一站式直接融资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并从光大幸福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中赚取收入。

机构客户业务集群: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投资研究、主经纪商和托管、定制化金融产品和一揽子解决方案、债券分销等综合化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

投资交易业务集群:在价值投资、稳健经营的前提下,从事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多品种投资和交易,赚取投资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集群:为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各类券商资产管理服务、基金资产管理服务,赚取管理及顾问费。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从私募股权投资融资和另类投资业务获得收入。

2.3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券商主业,保持战略定力,狠抓业务经营,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内部管理,稳步推进“轻重并举、寓重于轻、以重促轻”的发展策略,轻资本业务夯实基础,重资本业务优化布局,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保持稳健经营的发展态势。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主责主业,主动优化业务结构,有效管控自营投资波动,创新类业务成为新增长点,大力发展客需业务,为客户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及资产配置工具,为专业投资者提供差异化、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并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提高发展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影响力稳步提升,获取基金投顾等多项创新业务资格,荣获上交所2022年度“区域服务特色承销商”、中债登“2022年度地方债非银类承销杰出机构”等奖项。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80亿元、同比下降3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9亿元,同比下降8.5%。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企业融资业务集群、机构客户业务集群、投资交易业务集群、资产管理业务集群及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1、财富管理业务集群

公司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主要包括零售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及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56.12亿元,占比52%。

(1)零售业务

2022年,公司零售业务围绕“存量资产效率提升、机构经纪业务提速、资产配置增强”三大任务,持续夯实金融产品体系、资产配置体系和证券投顾体系,强化财富管理客户服务生态圈建设,持续做大客群规模,推进“千万客户”工程,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深化核心竞争力建设,加速财富管理转型。报告期内,公司总客户数、产品保有规模均实现有效增长。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客户总数达538.5万户,较2021年末增长11.86%。客户总资产1.30万亿元。根据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股票+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为262亿元,同比增长29.06%;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为283亿元,同比增长30.41%。

公司通过多样化分级分类服务,提高客户业务覆盖,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衍生价值,快速迭代售后服务体系。机构经纪业务规模稳步攀升,专业交易系统支撑能力大幅增强。投顾业务快速起步,正式上线“金阳光管家”基金投顾服务,证券投顾业务签约规模成倍增长,资产配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持续加强投顾团队建设,纵深推进专业投顾服务,强化资产配置能力和客户陪伴,多种形式为客户提供有温度、高频率、易接触的顾问服务,满足客户全方位多样化的财富管理需求,形成了“金阳光投顾、金阳光基金管家、金阳光30”三大财富管理品牌。公司荣获第五届新财富最佳投资顾问评选“2022卓越组织奖第一名”。

(2)融资融券业务

2022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分类实施精准营销,灵活调节定价机制,客户开发大小并进,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风控体系密织严守,通过担保品分类管理,强化逆周期调节,资产质量进一步提升。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341.47亿元,较2021年末下降24.18%。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245.41%。

(3)股票质押业务

2022年,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继续坚持审慎经营,严把新增项目质量,严控业务风险,存量风险化解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余额为28.65亿元,其中公司自有资金股票质押余额为10.98亿元。公司股票质押自有资金出资项目的加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279.66%。

(4)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2022年,光大期货通过积极转变经营理念、构建三类客户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服务实体经济等工作,实现平稳有序经营。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不断夯实客户基础,提升客户权益和交易规模。客户权益继续保持增长,2022年,光大期货客户保证金日均规模为300亿元,同比增长40.10%。受国内外环境及市场因素影响,光大期货交易额市场份额2.23%,同比下降0.38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12月末,光大期货在中金所、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能源中心、广期所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40%、1.66%、2.97%、3.67%、1.28%和0.54%。

(5)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2022年,香港子公司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稳步推进品牌更名及平台整合,不断深化客户分层管理,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调整业务策略,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平台与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荣获财资杂志“香港最佳经纪商”,彭博商业周刊(中文版)金融机构大奖2022“年度证券公司卓越大奖”、“财富管理平台卓越大奖”和“粤港澳大湾区证券代理服务卓越大奖”,亚洲金融Country Awards 2022“香港最佳券商”等奖项。

截至 2022年末,公司海外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总数为14.2万户,同比增长0.56%。根据香港联交所公开数据,港股经纪业务市场份额为0.26%。

2、企业融资业务集群

企业融资业务集群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务融资业务、海外投行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业务收入15.34亿元,占比14%。

(1)股权融资业务

2022年,公司股权融资业务践行央企责任担当,服务实体经济,聚焦服务战略新兴行业,深耕重点区域,做深行业专精,积极拓展“专精特新”企业,推进共建项目渠道,投行重点大中型项目取得突破,股权承销规模实现增长。公司全年完成8个IPO项目及8个再融资项目,包括科创板开板以来募集资金规模排名前十的纳芯微科创板IPO项目。公司在“2022中国证券公司金牛奖”评选中荣获“金牛投资银行团队”。

2022年,公司累计完成股权承销业务规模199.12亿元,同比增长12.01%,其中IPO融资规模102.24亿元,同比下降12.2%。截至2022年末,公司IPO项目在审家数为17家。

(2)债务融资业务

2022年,公司债务融资业务推动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实体融资,积极响应国家绿色金融发展要求,加大绿色债券业务承销力度,开拓基础设施公募REITs等品种,打造多单市场标杆项目,以创新融资方式带动市场影响力提升,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2022年,公司完成发行全国首单碳中和熊猫永续债、全国首单乡村振兴熊猫永续中票、全国首单城市生物质发电项目ABN,完成葛洲坝类REITs项目,发行时创交易所单支规模最大基础设施类REITs项目。同时,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深耕资产证券化业务,荣获“2022年度不动产证券化前沿奖年度创新机构”。公司荣获上交所“2022年度区域服务特色承销商奖”,以及证券时报“2022中国证券业债券融资项目君鼎奖”、“2022中国证券业资管ABS团队君鼎奖”、“2022中国证券业公募REITs财务顾问君鼎奖”和“2022中国证券业公募REITs项目君鼎奖”。

2022年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数量1,312单,同比增长15.90%。债券承销金额3,512亿元,市场份额3.35%,行业排名第6位。其中,资产证券化业务承销金额429.46亿元,行业排名第9位;地方债承销金额1,622.79亿元,行业排名第5位。

公司各类主要债券种类的承销金额、发行项目数量及排名表

(3)海外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投资银行业务。2022年,香港子公司完成12个港股IPO承销项目,其中2个项目为独家保荐人。据三方机构统计,香港子公司港股IPO项目数量排名全市场第14位,较上年度排名跃升13位。

(4)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幸福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22年,光大幸福租赁坚持转型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共完成新增项目投放数量11个,融资租赁业务投放总计8亿元。

3、机构客户业务集群

机构客户业务集群主要包括机构交易业务、主经纪商业务、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投资研究业务、金融创新业务及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2.02亿元,占比11%。

(1)机构交易业务

2022年,公司深耕投研服务,加强机构客户线上服务,深入挖掘线上资源,多渠道拓展和服务专业机构投资者,深挖重点客户价值,巩固在服务公募基金、保险资管领域的传统业务优势,不断提升增加客户覆盖,积极开拓非公募客户,努力打造光大服务品牌。同时加强内部业务协同,运用产品销售资源等综合服务手段,提升客户服务能力。2022年公司席位佣金净收入市场份额为 2.39%。

(2)主经纪商服务业务

2022年,面向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私募、信托等金融机构,公司提供以交易系统、投研、资金募集、资本中介、FOF/MOM投资为基础,其他服务为延展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打造主经纪商服务品牌。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已合作私募机构共1,691家,较2021年末增长37.59%;累计引入PB产品5,082只,较2021年末增长39.58%。存续PB产品2,798只,较2021年末增长44.00%。

(3)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

2022年,公司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不断推进专业能力和平台体系建设,拓宽服务客群,拓展服务边际,发挥托管业务的协同优势。2022年末,公募及私募基金托管规模607亿元、较年初增长25.9%,私募基金外包规模1,023亿元、较年初增长3.2%。

(4)投资研究业务

2022年,公司投资研究业务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速整合专业化研究,着力布局深度研究,紧扣稳增长、能源价格、绿色金融与ESG等政策重点和市场热点,组织策划系列专题研究。加快专业研究队伍建设,通过有特色、有深度的研究,更好地服务客户、服务市场。举办大型投资者线上策略会2次,电话会议2,002场,发布研究报告4,794篇,开展路演、反路演19,543次,调研354次。截至2022年末,公司研究跟踪A股上市公司695家,海外上市公司171家,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

(5)金融创新业务

2022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的变化,不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持续推进系统化、数字化建设,充分发挥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协同效应。稳步推进收益互换、场外期权、收益凭证业务,进一步丰富交易结构、创新业务模式,满足客户个性化业务需求,延伸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半径,打造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的核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场内衍生品做市业务新增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500ETF期权主做市商,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100ETF期权、中证500ETF期权、创业板ETF期权主做市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1000股指期权主做市商等业务资格,完成了交易所期权做市商义务,做市业务有序开展。2022年,公司金融创新业务实现收入4.63亿元、同比增长608%。

(6)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机构交易业务。2022年,海外机构交易业务不断加强投研服务推广,初步形成了与财富管理业务相互赋能的协同效应,通过优质基金产品上架财富管理平台,与基金公司形成多元化的互动,进一步加深合作,建立业务生态圈。

4、投资交易业务集群

投资交易业务集群包括权益自营投资业务和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27亿元。

(1)权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2年,公司权益自营投资业务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在方向性投资的基础上,推动业务模式优化,并持续优化投研方法论,构建多策略投资组合,有效控制风险敞口,减少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冲击,投资业绩同比改善。

(2)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2年,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持续加强投研基础,密切跟踪市场,并及时调整策略,丰富长期配置策略,积极调整投资结构,有序增配存单、中票等高等级优质信用品种,保持高等级品种的较高持仓占比,规模持续增加。积极参与ESG主题投资,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服务国家战略。

5、资产管理业务集群

资产管理业务集群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海外资产管理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6.49亿元,占比15%。

(1)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2022年,面对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光证资管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聚焦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客户综合服务水平,大力拓展机构及零售业务,结合市场需求重点打造了一批“固收+”策略的产品。有序推进大集合公募化改造,旗下全部大集合产品已参照公募基金进行运作。聚焦客户需求,强化投研能力建设和产品管理工作,不断夯实主动管理能力。

截至2022年末,光证资管受托管理总规模3,654.17亿元,较年初减少2.47%;其中主动管理规模占比95.9%。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光证资管2022年第四季度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排名第4位。2022年,光证资管旗下产品荣获“三年期股票多头型持续优胜金牛资管计划”、“五年期短期纯债型持续优胜金牛资管计划”、“五年期中长期纯债型持续优胜金牛资管计划”、“五年期混合债券型(二级)持续优胜金牛资管计划”、“五年期FOF型持续优胜金牛资管计划”等9座金牛奖项。

(2)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开展基金管理业务。2022年,光大保德信深耕投研能力建设,贴近市场和客户需求,持续丰富产品矩阵,不断加强产品和业务创新,整体投资业绩表现良好。加强渠道合作,助力各类型产品发行,全年发行并成立了8款各具特色的公募新产品,募集规模近70亿元。截至2022年末,光大保德信管理公募基金74只、专户产品23只,旗下资管子公司产品30只,资产管理总规模为1,063亿元。其中,公募资产管理规模为819亿元,专户产品管理规模60亿元,资管子公司产品管理规模184亿元。2022年,光大保德信荣获《投资时报》颁发的“2022卓越成长性基金公司”。

(3)海外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资产管理业务。2022年,在全球股市、债市走势剧烈波动的情况下,香港子公司通过不断提高投研能力和强化对市场风险的把控,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投资业绩优于同期市场指数,光大焦点收益基金维持晨星最高的“五星基金”评级。

6、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包括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7亿元。

(1)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及光大发展开展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2022年,光大资本根据监管要求,针对直投项目和存量基金持续进行整改规范,加强存量投资项目投后管理,稳妥推进风险处置化解。光大发展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有效性和精细化水平,保障存量产品平稳运行,稳步推进项目退出。

(2)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富尊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光大富尊积极跟踪市场形势,有序推进科创板和创业板跟投、股权直投等业务,实现业务稳健发展。加强专业化投后管理团队的建设,做好现有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安全有序退出。积极参与公司科创板战略配售,截至2022年末,完成科创板跟投家数10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20,144户,其中,A股股东219,982户,H股登记股东162户;截至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220,966户,其中,A股股东220,804户,H股登记股东162户。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

注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2023年1月末的公司股东名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620,000股股份已解除冻结。

注5: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等八名股东持股数量相同,并列第十。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图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三家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合计99.99%,系相关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所致尾差。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图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三家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合计99.99%,系相关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所致尾差。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二节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0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以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人。其中,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付建平先生、王勇先生、浦伟光先生、任永平先生、刘运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宋炳方先生、尹岩武先生、陈明坚先生、田威先生、余明雄先生、殷俊明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赵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长和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2022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787,639股,拟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968,265,404.19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宋炳方先生、付建平先生、尹岩武先生、陈明坚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在2023年6月30日前择机确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高管2022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历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1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15:00以现场、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9人。其中,梁毅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吴春盛先生、汪红阳先生、黄晓光先生、朱武祥先生、程凤朝先生、李显志先生、林静敏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黄琴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司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公司监事2022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3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7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787,6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8,265,404.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6%。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2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7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2022年,公司严格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2022年,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

按照日常租赁业务逻辑,公司与光大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以租金收入和支出进行约定。根据联交所对上市规则14A.31和14A.53的最新解释,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房屋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租期一年或以下的租金支出上限以支付的租金费用设定全年上限,租期超过一年的以使用权资产的总值设定全年上限,预计合计上限2022年度为11,800万元。按上述规则,2022年实际执行金额为6,910.44万元。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3.证券及金融服务

4.非金融综合服务

本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相关服务或产品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开展,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2022年,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本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证券及金融服务类收入及支出涉及金额分别约为16.16万元和0.10万元。2022年,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证券及金融服务类收入和支出涉及金额分别为2.48万元和908.79万元,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类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参照本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开展情况,结合本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一)预计与光大集团成员发生的关联交易

1.房屋租赁

按照日常租赁业务逻辑,公司与光大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以租金收入和支出进行约定。根据联交所对上市规则14A.31和14A.53的最新解释,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房屋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租期一年或以下的租金支出上限以支付的租金费用设定全年上限,租期超过一年的以使用权资产的总值设定全年上限,预计合计上限2023年度为18,400万元。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3.证券及金融服务

4.非金融综合服务

(二)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联方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包括:(1)光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人;(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企业;(3)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在本公司日常经营中,上述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本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房屋租赁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3)证券及金融服务

(4)非金融综合服务

2.《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连人士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公司的测算与《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本公司与《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所定义其他关连人士发生的关连交易将可获全部或部分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下关于关连交易的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就该等交易,公司将就每项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进行单独测算,并依据测算的结果依照《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履行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或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光大集团成员

截至2022年末,光大集团及通过其下属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持有公司45.88%的股份。

光大集团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7813450.368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王江,主要经营业务包含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光大控股成立于1972年8月25日,注册地香港,董事会主席于法昌。光大控股是一家以另类资产管理为核心业务的在港上市公司,以基金管理和自有资金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光大集团是该公司的最大股东,间接持有其49.74%的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18)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18)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光大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中,与本公司业务往来较多的主要包括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置业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

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其他关联方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包括:(1)光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人;(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企业;(3)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业务主要包括本公司与关联方互相租赁对方的房产用作业务经营用途等,租金参考租赁房产所在地届时适用的市场租金,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交易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各项证券及金融产品的市场费率一般在市场上具有透明度及标准化。就该等产品或交易所收取的佣金及收费参照现行市场费率,或按类似产品或交易类型一般适用于独立对手方的市场费率,经公平协商确定。

3.证券及金融服务

证券及金融服务交易包括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相提供的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及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经纪、资产管理、存贷款、代销金融产品、保险等服务。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及发布的存贷款利率、第三方定价,经公平协商确定。

4.非金融综合服务

非金融综合服务交易包括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络、会务服务、冠名服务、网络维护、印刷出版、图书音像、装修、培训、医疗、商旅管理、广告宣传、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劳务外包、广告位出租、物流、仓储及其它非金融综合服务。上述各项非金融综合服务交易价格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一般商业交易条件下,以不低于从第三方取得该等服务/向第三方提供该等服务时的条件,经公平协商确定。

六、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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