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市税务)
原标题:关于继续延长吉林市纳税人办理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期限的通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结合“非接触式”办税服务需要,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为全市纳税人在网上申领的纸质发票提供免费寄递业务。
建议广大纳税人积极选择“非接触式”办税途径,方便、快捷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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