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陈燕青)开年以来,监管层对于内幕交易等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趋严。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就有逾10位内幕知情人收到行政处罚,其中多人被处罚上百万元。
从行政处罚结果来看,内幕交易的高危人群往往集中在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配偶等关键内幕信息知情人。
北京证监局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王保钢、王卫刚兄弟因内幕交易新雷能股票而被处罚。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保钢操作其本人证券账户及“张某2”证券账户交易新雷能,王卫刚操作“时某”“李某华”“娄某山”等证券账户交易新雷能,二人共同作出涉案证券账户的交易决策,共同承担账户的收益及亏损,共同所有交易资金。
为此,北京证监局决定责令王保钢、王卫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115.21万元,并处以345.63万元的罚款,共计罚没460.83万元。
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一则罚单,美诺华与美国默沙东洽谈一笔重要合作时,美诺华商务部销售一部经理张启模作为知情人,通过内幕交易获利遭证监局罚没72.6万元。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张启模使用工资和卖房的收入,共买入成交13.73万股美诺华,成交金额447.21万元,成交量明显放大,交易异常,最后账户实际共盈利22.60万元。
记者注意到,内幕交易并非包赚不赔,其中不乏亏钱者。如汤姆猫日前公告,股东王健于近日收到由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公司股票,王健被处以300万元罚款。然而,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健内幕交易金科文化共亏损230.44万元,可谓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内幕交易一直是监管“探照灯”聚焦的重点领域。去年就有超过40家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当事人被证监会处罚,充分彰显了监管部门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活动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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