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11月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05破申2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重整申请,重庆能源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同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重庆能源15家下属公司重庆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能投商贸有限公司、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重庆能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云能发电有限公司、丰都县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巴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甘洛县工棚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
2022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重庆能源的告知函,告知函称, 2022年11月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05破377-3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重庆能源及前述重庆能源15家下属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重庆能源预重整、重整进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1、2022-024、2022-039、2022-41、2022-42)。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