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2-09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申请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进行破产清算。广州中院已裁定受理广州银行对瑞丰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瑞丰集团管理人,并通知瑞丰集团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11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于近日持申报材料向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申报的基本情况
(一)债权申报各方当事人
申报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9729688K
法定代表人:林毅超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
债务人: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武游
(二)申报债权金额:
申报债权总额人民币:321,063,002.08元,其中包括:
1、本金:272,172,288.41元;
2、孳息/违约金/滞纳金:39,192,719.65元;
3、诉讼费用(包含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9,697,994.02元。
以上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三)债权申报的主要内容:
公司申报的债权共三笔,具体如下:
1、第一笔债权为公司向瑞丰集团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本金为人民币241,933,787.91元,利息为人民币35,534,938.84元,合计为人民币277,468,726.75元。
2、第二笔债权为瑞丰集团因违规担保导致公司无法追回损失人民币30,192,500.50元,利息为人民币3,652,118.41元,一审公司应承担的诉讼费用为人民币180,000元,二审公司应承担的诉讼费用为人民币164,374元,公司应承担的鉴定费用为人民币110,000元,律师费用为人民币9,243,620.02元,合计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3,542,612.93元。
3、第三笔债权为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付我司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月服务费),本金为人民币46,000.00元,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费为人民币5,662.40元,合计为人民币51,661.40元。
目前,公司已于规定时间内持申报材料向瑞丰集团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了以上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21,063,002.08元,最终债权金额以法院裁定金额为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债权申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最终破产清算完成,可能存在控股股东变更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表;
2、债权申报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2-094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公司及下属公司赎回了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银行”)进行的1.2亿元协定存款,投资收益合计9,231,780.84元,年化收益率4.00%;并购买了农银理财“农银安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1.2亿元。
近日,公司赎回了上述农银理财产品本金1.2亿元,确认投资收益640,831元,并继续购买农银理财“农银安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1.2亿元。现将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农银理财“农银安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管理人:农银理财责任有限公司;
(3)产品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认购金额:1.2亿元;
(5)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6)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2%;
(7)产品风险评级:中低风险;
(8)最短持有期限:90天;
(9)产品到期日:2031年11月25日;
(10)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含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及交易所回购)、债券、同业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11)产品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信用风险、或有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产品延期风险、税务风险及投资特定标的可能引起的其他特殊风险。
公司与农银理财、中国农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3、资金来源:公司或下属控股公司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 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理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4、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尽管该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存在不完全等同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已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执行,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3、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存在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委托理财赎回及购买情形,公司及下属公司赎回了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的定期存款4000万元,实现理财收益378,222.24元,并购买了农银理财“农银安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5000万元。
六、 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
七、 备查文件
1、赎回农银理财产品1.2亿元本金及收益凭证;
2、购买农银理财产品1.7亿元凭证;
3、赎回梅州客商定期存款4000万元本金及利息凭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2-095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
资助已归还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悦圆”)、孟建平及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连卡恒福”或“标的公司”)签署《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广州连卡悦圆拟向孟建平转让其持有的杭州连卡恒福51%股权,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公司过往为了支持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共向标的公司出借本金总计人民币64,000,000元,孟建平为标的公司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截至2019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剩余63,000,000元借款本金及9,553,649.49元利息未偿还给公司。
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孟建平及杭州连卡恒福签署的《协议》,已约定由孟建平承担标的公司对公司的欠款63,000,000元。具体的支付方式为:孟建平于2019年12月25日前向公司偿还25,000,000元的特定债务作为首笔款,剩余38,000,000元的特定债务孟建平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两次支付,具体支付时点分别为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00元和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36,000,000元。杭州连卡恒福已于2019年12月26日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刊登的《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
二、 对外财务资助的进展情况
因孟建平及其所运营的公司经营受到疫情影响,曾向公司申请短期延长还款时间。公司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未同意其延期申请,并敦促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经过公司积极与杭州连卡恒福及其担保方孟建平沟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广州连卡悦圆合计收到杭州昱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轩品牌”,实际控制人为孟建平,系孟建平指定的第三方)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元以及针对特定债务的还款总额为人民币63,000,000元,上述特定债务已经全部归还。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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