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002569)11月11日晚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目前还不好判断ST步森究竟是因为哪些具体事项被立案调查。不过考虑到ST步森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提前准备索赔预登记。“浙江裕丰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ST步森此前已经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多次处罚。例如,ST步森及相关当事人在今年6月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步森存在违法事实包括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和解协议》。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2019年《证券法》相关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ST步森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另外,ST步森还曾于今年10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江证监局发现ST步森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作为ST步森的控股股东,持有224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上述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ST步森在知晓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8月27日才进行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代财务总监王雅珠,董事会秘书阚东对信息披露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步森、王雅珠、阚东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厉健律师说,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8月26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并在2022年8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预登记。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根据证监会调查、法院诉讼进展适时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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