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福鞍股份(603315)11月3日晚公告,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于当日召开工作会议,对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通过。
目前,福鞍股份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正式文件,上市公司股票将于11月4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回溯前情,福鞍股份此前公告,公司该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福鞍控股、李士俊、李晓鹏、李晓飞、魏福俊、魏帮合计持有的天全福鞍100%股权,该次交易总对价为36亿元,现金对价为6.65亿元,股份对价为29.35亿元。该次交易完成后,天全福鞍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福鞍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65亿元。
天全福鞍主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厂商提供石墨化加工服务。天全福鞍提供石墨化加工服务的企业包括贝特瑞、杉杉股份、凯金能源、翔丰华、中科电气等国内主要的负极材料厂商,并且已与贝特瑞、凯金能源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
近年来,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走高,动力电池厂商的产能规划迅速扩张。作为锂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负极材料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虽然负极材料厂商产能快速扩张,部分厂商通过自建石墨化产能以提升一体化率,但石墨化产能仍然面临着供不应求的局面。
据福鞍股份公告,根据中企华评估出具的《天全福鞍评估报告》,以2022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收益法对标的公司天全福鞍股东的所有权益进行评估,天全福鞍100%股权对应合并报表归母所有者权益2.86亿元,股权评估值35.58亿元,评估增值额32.72亿元,评估增值率1146.21%。
另外,较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母所有者权益3.99亿元,天全福鞍100%股权本次评估增值额为31.59亿元,增值率为791.27%。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结合魏福俊在评估基准日后对标的公司实缴出资4500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天全福鞍100%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36亿元。
中国证监会网站11月3日披露的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1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福鞍股份收购天全福鞍100%事项之所以被否,主要是因为福鞍股份未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以及评估增值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福鞍股份主要从事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大型铸钢件的生产和销售。除此之外,福鞍股份还通过全资子公司设计院从事烟气治理工程服务和能源管理工程服务,主要业务涵盖烟气治理和能源管理两大领域。福鞍股份拟通过收购天全福鞍100%股权而借机进入新能源领域,也受到了资本市场的较大关注。
据福鞍股份日前披露的2022年三季报,景林资产旗下的景林景泰全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新进成为福鞍股份第8大股东;华润信托·景林智享全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第三季度对福鞍股份进行了增持,持股比例增至0.85%,系上市公司第5大股东;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别新进成为福鞍股份第4和第10大股东;大成科创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进行小幅增持之后,持股比例为0.55%,为福鞍股份第7大股东。
此番福鞍股份收购天全福鞍100%股权未果,接下来是否还会择机继续推进该事项,福鞍股份方面目前并未说明,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也将对此给予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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