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10月31日 02:07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持有赫美集团125,018,000股股票,占公司重整前总股本的23.69%。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以公司本次重整前总股本527,806,54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4.8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783,447,973股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527,806,548股增至1,311,254,521股。上述转增的股份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用于清偿赫美集团及其核心子公司债务,引进重整投资人,于2021年12月31日登记至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降至9.53%。根据《重整投资协议》,时代榕光、王雨霏、孝义富源出资受让赫美集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票。2022年1月21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票交割至重整投资人的账户。重整投资人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合计持有公司269,916,05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58%,时代榕光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未达到30%,未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赫美集团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郝毅先生持有赫美集团61,101,341股股票,占公司重整前总股本的11.58%。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从而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郝毅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1.58%被动稀释至4.66%。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赫美集团57,842,310股股票,占公司重整前总股本的10.96%。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从而总股本增加,导致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0.96%被动稀释至4.41%。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条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相关事项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2020年度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7月4日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7月5日开市起复牌,自2022年7月5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赫美”变更为“赫美集团”,公司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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