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那时候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止本报告期末,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专用证券专户持有公司股份7,7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7%。公司回购方案还在进行中。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5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普通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7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7%,交易总金额为104,901,983.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荣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卫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卫英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荣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卫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卫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荣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卫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卫英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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