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10月29日 05:40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医学在线教育业务在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存在收入和成本分期不准确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详见公司临2022-013号公告)。该次更正影响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等科目金额,不影响2022年度期初财务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2022年9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17,482,984股股份已划转至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国际教育”),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由方正集团变更为方正国际教育。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披露的《中国高科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情况

  202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2021年7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根据生效的重整计划,方正集团持有的公司117,482,9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将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新方正集团或其下属新设业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集团或其下属新设业务平台”。

  2021年10月,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即“新方正集团”)和方正国际教育设立完成。根据重整计划,方正国际教育将用于承接包括中国高科在内的相关资产,后续股权过户后方正国际教育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方正集团,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国际教育100%股权。

  2022年6月,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延长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9月,方正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17,482,984股股份已划转至方正国际教育,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由方正集团变更为方正国际教育,方正集团持有方正国际教育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披露的《中国高科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后续方正集团所持有的方正国际教育100%股权将过户至新方正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66.507%,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SPV持股28.503%,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4.99%。因此,平安人寿设立的SPV将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2-030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位,实际出席董事8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子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前三季度发生的重要事项及财务信息等进行披露。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高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高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位,实际出席监事4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前三季度发生的重要事项及财务信息等进行披露。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经监事会审核,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高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2-03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10月28日,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科”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合伙人人数(截至2021年12月31日):45人

  3)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1年12月31日):378人

  4)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1年12月31日):163人

  3、业务规模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239.24万元,其中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32,351.12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8,364.82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家,收费总额为2,695.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教育、金融业,与公司为同行业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1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794.95万元、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6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建投能源(000600)、河钢资源(000923)、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文化(00244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6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国高科(600730)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1月开始担任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开滦股份(600997)、圣济堂(600227)、中国高科(600730)、巨力索具(00234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于2019年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上述人员的独立性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48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行收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26.05万元,合计74.05万元,与上年维持一致。审计期间因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将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本次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能够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因此,我们对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策和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7日

  至2022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天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以及2022年10月2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股东的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曼莉

  联系电话:010-82524234

  传真:010-82524580

  5、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6、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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