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栩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卢旭球先生、独立董事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肖家源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秀珍女士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谭栩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旭球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妙如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谭栩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旭球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妙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谭栩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旭球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妙如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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