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7日 05: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2-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较于2021年无变化。主要业务构成如下表:

  【表1:东方精工主要业务构成】

  ■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2022年上半年,俄乌冲突、疫情反复、美联储加息等影响,全球经济滞胀风险上升,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中国经济在面对内外部强大压力之下,彰显出强大的韧性,一系列扎实稳住经济政策取得成效,克服超预期因素不利影响,实现了上半年GDP同比增长2.5%的成绩。

  2022年上半年,公司在国内外也面对着错综复杂、更加严峻的市场环境,在董事会和管理团队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员工埋头苦干,核心主业逆势增长,延续了多年来的稳健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整体营业收入约15.36亿元,同比增长9.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48亿元,同比下滑 22.46 %。

  报告期内各板块经营情况分析:

  1、瓦楞纸板生产线业务板块

  瓦楞纸板生产线业务板块是公司核心主业重要组成部分,贡献了半数以上的主营业务收入,连续多年实现稳健增长,2018年~2021年该板块营收年均复合增速约为16%。瓦楞纸板生产线业务板块包括全资子公司Fosber集团(包括Fosber意大利、Fosber美国、QCorr、Tiru?a集团)和控股子公司Fosber亚洲。主要面向欧美市场的Fosber集团,是该业务板块的主要构成。

  Fosber集团的业务、资产、团队人员均分布在欧洲和北美,自身及其下属成员企业采用本地化管理和运营模式,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都在欧美当地;其产品为各种不同市场定位的瓦楞纸板生产线和瓦楞辊等,其终端用途是生产加工各型的瓦楞纸包装产品,瓦楞纸包装在欧美国家地区属刚性消费品。2021年7月欧洲“禁塑令”正式施行,进一步推动了欧盟包装业“以纸代塑”的趋势,终端消费市场对瓦楞纸包装品的需求增长,有利于拉动对瓦楞纸包装产线设备的需求增长。

  2022年上半年,Fosber集团主要业务单元Fosber意大利实现营收约7,500万欧元,同比增34%;新增订单金额约1.58亿欧元,同比增67%;主要业务单元Fosber美国实现营业收入约7,000万美元,同比增72%,新增订单金额约1亿美元,同比增97%。Fosber意大利和Fosber美国2022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和新增订单金额均创下自2018年至今5年以来上半年最高记录,其中Fosber美国的整线和单机订单同比大增约165%,部分订单排期已到2024年。上半年美国实体经济仍处于景气区间,据研究机构万事达卡消费脉搏(Mastercard Spending Pulse)发布的6月份美国零售市场的最新研究数据,6月份美国不包含汽车的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5%,线上零售额约为2019年同期的2倍。终端消费市场火热带动瓦楞纸包装设备行业市场需求,Fosber集团在北美市场的销售数量和金额超出了主要竞争对手,充分显示了Fosber品牌瓦线在北美高端瓦线行业市场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Fosber集团成员企业Qcorr成功在美国售出了第一条2.5米宽幅的Quantum瓦线,实现了在北美市场的销售突破,与此同时,将Quantum瓦线引入国内市场相关工作持续推进;成员企业Tiru?a集团报告期内获取的瓦楞辊相关订单实现显著增长,约为2021年上半年的2倍。

  2022年上半年,俄乌冲突、欧美通胀水平高企,导致欧洲市场能源和原材料成本有所增长,进而导致制造成本同比有一定增长;部分组件的供应紧张一定程度导致订单交期有所延长,上述因素一定程度上延缓了Fosber集团的盈利增长。此外,上半年欧元加速贬值,Fosber集团报表本位币为欧元,在合并报表层面,欧元汇率下降亦产生了一定影响。

  子公司Fosber亚洲主要面向中国和东南亚市场,为中国市场瓦楞纸包装客户量身定制的Pro-Line系列瓦楞纸板生产线,零部件国产化率达90%左右,并充分依靠中国在全球范围内工业门类最齐全、配套最完整的供应链优势,并在国内完成设计和生产制造,为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的国产高端瓦楞纸板线产品。

  报告期内,Fosber亚洲持续开拓国外销售区域,首次进入俄罗斯市场,海外市场新增订单金额约为2021年同期的2倍;研发方面,Fosber亚洲的国际领先高端瓦楞纸板生产线国产化项目和Quantum瓦线国产化项目,在报告期内稳步推进;Tiru?a瓦楞辊国产化项目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和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的挑战,公司主动应对、积极作为,调整瓦楞纸板生产线板块的产品策略和销售打法,在全球范围内积极把握行业市场竞争变化中的新机遇,持续打磨和退出能更好地解决行业客户痛点的新产品;深入推动瓦线业务板块内部整合,提质增效,持续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

  2、瓦楞纸箱印刷包装生产线业务板块

  瓦楞纸箱印刷包装生产线业务板块,是公司核心主业中历史最悠久的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该业务板块由东方精工(中国)、东方精工(欧洲)和深圳万徳构成。

  2022年上半年,东方精工(中国)的出口业务取得快速增长,受益于海外行业市场需求释放和加大国际市场直销和渠道建设的力度,出口收入同比增长超过60%;新增订单金额约2.9亿元,同比增43%;新增2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新机型的研发设计工作亦取得进展。

  2022年6月,公司收购深圳万德项目完成交割工作,公司通过受让股权和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取得其51%股份和控股权,深圳万德成为公司“瓦楞纸箱印刷包装生产线业务板块”的重要成员之一。

  深圳万德纳入东方精工瓦楞纸箱印刷包装产线设备业务版图后,公司在瓦楞纸包装数字印刷领域的综合实力得以显著提升;深圳万德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也将成为公司瓦楞纸箱印刷包装生产线业务板块新的业绩增长点。2022年上半年,深圳万德新增订单约1亿元。截至目前,深圳万德共有8项发明专利和27项实用新型专利。

  3、水上动力产品业务板块

  2022年上半年,子公司百胜动力的舷外机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实现营收约2.8亿元,同比增超25%,其中舷外机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超30%。

  百胜动力舷外机业务持续受益于海外市场水上娱乐消费活动对舷外机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以及国内专用市场的国产替代趋势。报告期内,百胜动力的外销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国内市场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充产品矩阵,200马力以上大马力汽油机和电动舷外机的研发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新增2项发明专利和5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生产运营方面,持续挖掘现有产能潜力,舷外机产值再创新高,持续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有效控制运营成本。

  4、瓦楞纸包装智慧工厂解决方案业务板块

  作为公司瓦楞纸包装智慧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业务的承接单位,子公司东方合智在2022年上半年成功实现自主知识产权的解决方案产品的销售,圆满完成了在种子客户产线上的安装、实施和试运行。该产品后续可与公司的瓦楞纸箱印刷包装产线设备配套销售,帮助下游行业客户提高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运行效率和生产质量。

  报告期内,东方合智产品研发工作快速推进,提交11项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获受理,并在上半年取得5个软件著作权证书,累计完成超40项研发项目的开发工作。

  5、外延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外延发展业务主要进展如下:

  (1)股权投资深圳万德

  报告期内,东方精工以自有资金直接出资,股权投资深圳万德,获得深圳万德51%股份,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7,380.00万元。深圳万德在2022年6月完成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资产交割过户已完成,深圳万德纳入东方精工合并报表。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投资深圳万德的自愿性公告》。

  (2)投资北京中科富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亿能投资通过参与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间接投资了北京中科富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中简称“中科富海”)以及中科富海(中山)低温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并取得其少数股权。

  中科富海是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着眼于国家大科学工程的战略保障、战略氦资源的自主综合开发利用和绿色氢能产业的发展需求,孵化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科富海以中科院理化所两代院士领军的数十年大型低温工程技术成果为基础,以两期国家重大科研装备专项支持产生的研究成果为核心,汇集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市场化团队,拥有20K-2K(-253°C到-271°C)核心关键技术,致力于提供液氢、液氦温区大型低温制冷装备、氢液化装置、LNG-BOG提氦装备、稀有气体(氖、氦、氪、氙)分离纯化等先进低温装备以及氢能应用系统解决方案、高纯稀有气体和工业气体工程等服务,是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大型低温制冷装备设计、制造、低温系统工程与民族工业气体供应商。中科富海(中山)低温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是由中科富海控股的子公司,是中国唯一拥有20K以下(-253°C到-271°C)大型超低温装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是全球唯一能够同时提供4.2K(-269°C)和20K(-253°C)大型超低温装备非标定制、租赁、托管运营的制造商和服务商。

  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子公司亿能投资的出资份额占比为94.86%。综合考虑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运营管理、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等方面的约定,考虑到子公司亿能投资提供了合伙企业的绝大部分出资,从商业实质角度出发,在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并参考合作审计机构专业意见后,将合伙企业作为“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东方精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3)投资宇泽半导体(云南)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亿能投资通过参与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间接投资全资子公司亿能投资(本报告中简称“云南宇泽”)。云南宇泽主营光伏硅片制造,是国内领先的N型光伏硅片、硅棒生产企业。公司自2019年起深耕N型单晶硅片研发制造,在技术储备、人才积累、客户拓展等方面具备明显先发优势,在业内打造了专业N型单晶硅片供应商的良好品牌。

  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子公司亿能投资的出资份额占比为39.37%;根据合伙协议中关于基金投资决策的相关约定,亿能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运作,对基金投资决策没有一票否决权。综合考虑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运营管理、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等方面约定,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基金不构成控制,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合并财务报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中列报。

  (4)上述外延业务对公司整体的影响

  子公司亿能投资的经营宗旨是以产业为本、资本为翼,以公司战略规划为指导,循环牵引,聚焦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产业、开展产业并购的同时,寻求高端装备制造等国家“十四五”规划鼓励发展的产业的投资机会,为公司拓展新兴产业发展的空间,在伴随投资标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分享收益,助力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

  上述股权投资业务,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资本运作: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股东回报能力

  1、分拆子公司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报告期内,子公司百胜动力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预案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百胜动力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22年6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89号),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

  2、回购股份按计划持续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2021年度回购股份方案。自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约10,665.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8.01%,最高成交价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9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5.5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将持续推进本次回购股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8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2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股权激励稳步推进、内生动力持续凝聚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并在2022年4月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7名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员授予265.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6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激励股份的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激励股份数量合计8,620,000股,涉及激励对象37名。

  股权激励的稳步推进,有利于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凝聚内生动力,“稳定团队、振奋士气、集聚人才、提升业绩”,将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自身利益与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股东回报能力的提升深度绑定,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价值创造能力的持续提升。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2-06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8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1、2项议案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本次应选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1人,采用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1~3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第1~3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0日,8:30-12: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南山区海信南方大厦25楼东方精工证券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须在2022年8月1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南山区海信南方大厦25楼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5、参加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2-06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克天)

  提名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克天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达)

  提名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达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涂海川)

  提名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涂海川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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