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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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7月22日向各位董事送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审议,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费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保险期限为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人纤溶酶原”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公司拟与深圳瑞健生命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加快推进“人纤溶酶原”项目的研发与产业化进程。根据预测,该项目产品上市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约3.9亿元/年。
深圳瑞健生命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期从事血液系统相关疾病治疗药物的研发,目前已申请511项国际和国内专利,涵盖获得性纤溶酶原低下或缺乏症、血栓、呼吸系统和神经退行性疾病等多个领域。
本项目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合作费用等合计约为7,600万元(不含生产线建设费用),本投资预算为公司根据目前初步技术方案所作的内部测算,后期投资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8月11日在公司综合楼 4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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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监高合规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合规地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购买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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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在2019年度-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吴卫星女士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
大信合伙人,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为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美盈森、柳化股份、金莱特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娇娜
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为12年,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卫光生物、信立泰。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宋治忠
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1997年11月至今从事审计业务,2009年1月至今复核了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特一药业、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瑞华泰、共同药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1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及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协商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审计人员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我们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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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玉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审议,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合规地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购买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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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8月11日15:00在公司综合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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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应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建议采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邮箱:zhengquanbu@szwg.com。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人:曾艳
联系电话:0755-27402880
联系电子邮箱:zhengquanbu@szw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请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防控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以及需持有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随时可能会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0”,投票简称为“卫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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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APP专享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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